采购人(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一、项目编号:徐采询(2020)031
二、项目名称:商务车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徐州市海荧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徐州市黄山垅民富园商业街1号楼
成交金额:24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商务车
2.品牌:别克
3.规格型号:别克GL8 陆上公务舱豪华型
4.数量:1辆
5.单价:249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巨礼 苗新刚
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相关规定,刘巨礼、苗新刚是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和专业需求自行选择的评审专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代理服务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询问和质疑:
1.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人)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徐州市西安南路128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徐州市西安南路1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
联系方式:****** ******
(说明: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人)提出询问)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董雪
电 话:******、******
十、附件
1. 徐采询(2020)031询价通知书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8月10日
附件1:徐采询(2020)031询价通知书
附件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