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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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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 视频监控设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 公告类型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02-15 01:25:22 | 公告发布媒体 | 云浮市公共资源信息网 |
采购项目编码 | YFZC001601S******2 | 采购项目名称 | 视频监控设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0-02-21 17:30:00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01-************6A-******-000001-5 |
公告源URL | ****** | ||
数据时间戳 | 2020-02-15 01:26:46 |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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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设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pdf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的委托,对视频监控设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CFCG-GDGZYF-******(445323-202001-312002-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视频监控设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00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采购内容:视频监控设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完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5.2.最高限价(元):******.00 5.3.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4.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4.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4.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4.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4.6.《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5.5.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7.监管部门:云浮市云安区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提供开户许可证)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资质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一级资质。 6.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6.4.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7.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2月15日起至2020年2月21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华丰路民生大厦5楼)或线上报名(详细流程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6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3月6日9:0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云浮市云城区华丰路民生大厦5楼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20年3月6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云浮市云城区华丰路民生大厦5楼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2月15日至2020年2月2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白沙塘行政区 联系人:吴坤海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华丰路民生大厦5楼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312 传真:****** 邮编:527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吴坤海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先生 联系电话:****** 十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4.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云浮市政府采购网(******)和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4.2.补充媒体: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公布。 委托协议.pdf |
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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