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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LNWXCCGS-2020-03HC8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安街(龙湖大路-鑫盛大路)给水管道敷设工程已由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北开发改字[202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安街(龙湖大路-鑫盛大路)给水管道敷设工程;
2.2工程规模:项目新建DN600给水管线3794.4米。共布置35座地下式市政消火栓,3座消防水鹤。新建阀门井9座,排水阀井4座,排泥阀井4座,测流井1座,测压井1座。
2.3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范围内所含的全部内容;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6 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提供企业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函(需加盖企业公章的鲜章及项目经理本人签字),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无行贿犯罪行为,无不良记录。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7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本单位人员,且具备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六个月(附本单位至2019年12月底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材料)的社会保险证明,须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
3.11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本单位至2019年12月底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进行核查。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及无在建工程承诺函(需加盖企业公章的鲜章及项目经理本人签字);项目经理近期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企业法人、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7)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8)入吉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备案证明材料(网页截图即可),需加盖公章。
4.1.2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为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公寓B入口1237室。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吉星大厦20楼东区开标室。
5.2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3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
地 址: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公寓B入口1237室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B区2611
邮编:1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