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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检务通云平台系统集成服务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工作,评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检务通云平台系统集成服务费 2.项目编号:洛直政采磋商(2020)0389号 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竞磋-2020-103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1标段(包)检务通云平台系统集成服务费,预算金额:******.00元 5.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1个包,主要内容为检务通云平台系统集成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二、采购发布公告媒体、日期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2日 采购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0年07月06日; 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评标室。 磋商小组名单:尉玲玲、李雪梅、陈小莹、杨保华、李留怀(业主代表) 四、评标结果 成交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洛阳市分公司 成交金额:壹佰伍拾陆万捌仟陆佰元整(******.00元) 服务期:贰年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222号 五、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六、发布评标结果公示的媒介 《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单位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九、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三山路 联系人和电话:李先生 ******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河南鹤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广场西地块6号楼2601室 联系人和电话:李女士 ****** 十二、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河南鹤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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