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华书店物流基地道路场坪工程二次
( E************001)
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华书店物流基地道路场坪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001)已由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发改委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华书店。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普通地面2375.74m2,重型车地面16302.82m2。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001001
标段(包)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华书店物流基地道路场坪工程二次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区外企业需提供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手续;(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合格有效);(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8日)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且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需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到企业业绩并提供截图)。)类似业绩是指:项目规模、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似;(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7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8日)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且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需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与企业业绩相同。(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到企业业绩并提供截图)。)类似业绩是指:项目规模、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似;(7)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9)投标保函原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密封并在唱标结束后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10)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前将固化后的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XJTF)上传至开标服务器(http://220.171.42.82/TPBidder/memberLogin),并在开标当天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开标服务器(******)完成签到并等候开标。(11)投标人需提前做好相关开标前准备,如遇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2)新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如有问题请联系软件公司,联系电话: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9月18日到 2020年09月22日
2.获取方式: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09日11:00
2.递交方法: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10月09日11:00
2.开标方式:电子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5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华书店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乌鲁木齐延安路4号 |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
联 系 人:陈波 |
联 系 人:柳娟、晏志华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0年09月1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