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洪泽)热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销售发包公告(小型项目)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电(洪泽)热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销售
1.2项目编号:hzxxgc2020005
1.3项目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北路40号
1.4项目内容:中电(洪泽)热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销售
1.5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限2年,自合同生效开始计算每年经评价合格后签订一次。
1.6脱硫石膏年产量(预估值)及来源:
预估量:每年总产量:约6000吨。结算数以甲方地磅实际计量数为准。
来 源:脱硫石膏储存库。
1.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1.8投资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2、发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小型项目发包,将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发包公告和发包文件等及发包文件的答疑、修改、补充通知,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合格的法人组织,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脱硫石膏销售相关的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电国际、中电新能源《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5投标人在三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至少一个自2015年以来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业绩及合同履行情况或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每个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页(合同首页、主要参数、合同签字页等);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的,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须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网银的方式缴入打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接受其它方式。具体缴纳方式详见发包文件。
5、定标办法:
见发包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9日。即日起投标申请人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发包文件等)。公告发布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
发包人开标前可能对发包文件做出修改,投标单位应及时关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9:00分(逾期不予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附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纸质投标文件前往开标现场办理投标手续,并在签到簿上签名登记,缴纳发包文件资料费200元(现金),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9、发包人:中电(洪泽)热电有限公司
10、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辉 联系电话:******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