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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QXQZC2020J21043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1为了确保本项目能准时开标,接收响应文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70分钟(即8时20分)(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1.2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6-1号浩天花园综合楼1210-1212号房,收件人:谢雅丽,收件电话:******、******。 1.3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70分钟(即8时20分)统一将收到的响应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截止时间准时开标。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 1.5由于疫情原因,本次开标会不对谈判供应商开放。 1.6根据南宁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代理机构需登陆开标系统并输入谈判供应商全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完成签到手续,谈判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上述信息,逾期后果自负。 2.请按通知内容执行,采购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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