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
鸿利竞磋(货物)2020-036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冠疫情防护物资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各包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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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7、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9-20 23:27 |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
2020-09-21 至 2020-09-25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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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0元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新千广场19号楼12层1205室)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磋商文件格式(3))、法人身份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需附与本项目相关的证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
保证金信息 |
分包编号:鸿利竞磋(货物)2020-036号-1
分包名称:新冠疫情防护物资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青海银行海东市分行;子账号:************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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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20-09-30 14:30 |
开标时间 |
2020-09-30 14:3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新千广场19号楼12层1205室)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海东市红十字会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东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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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新千广场19号楼12层1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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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西宁昆仑中路支行 |
收款人 |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银行账号 |
6305 0145 3604 0000 0043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海东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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