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疑内容:
贵公司的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BOT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违反了相关法规及条例,存在明显设置壁垒门槛、主观故意倾向等问题,事实及理由如下。
一、关于企业类似项目投资业绩的问题。
招标文件第28页第4行:
类似项目投资业绩:
1、投标人在近5年(2015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拥有采用预处理+联合厌氧工艺,处理对象同时包括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的综合型有机固体废弃物处理特许经营项目:设计总处理规模为500吨/日或以上的,得6分;设计总处理规模为300吨/日或以上的,有1 个或以上的得3分。
本项最高得6分。
2、投标人在近5年(2015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拥有餐厨垃圾(设计处理规模≥300t/d)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的,得4分;餐厨垃圾(300t/d>设计处理规模≥150t/d)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的,有1个得1.5分,有2个或以上的得3分。
本项最高得4分。
3、投标人在近5年(2015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拥有厨余垃圾(设计处理规模≥300t/d)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的,得4分;厨余垃圾(300t/d>设计处理规模≥150t/d)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的,有1个得1.5分,有2个或以上的得3分。
本项最高得4分。
4、投标人在近5年(2015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拥有粪便(设计处理规模≥100t/d)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的,得2分。
5、投标人在近5年(2015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拥有禽畜尸体(设计处理规模≥4t/d)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的,得2分。
(一)事实依据
业绩评分第一项已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拥有处理对象同时包括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的综合型有机固体废弃物特许经营项目,而业绩评分第二项、第三项又把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项目业绩重复算得分项,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第4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中重点整治的问题 “1.违法设置的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二、技术标准门槛明显过高的问题。
招标文件第30页第3行:
1、技术创新成果:1、投标人是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及税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2、投标人拥有自主开发的餐厨垃圾(或厨余垃圾或粪便或畜禽尸体)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相关发明专利,且在有效期内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
(一)事实依据
本次招标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BOT特许经营项目,并不需要供应商具备过多的研发、创新能力及高新技术企业,且最高分值达6分,明显超出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二)法规依据
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中重点整治的问题 “1.违法设置的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回复:本项目类似项目投资业绩和技术创新成果评分标准是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的,未设置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未指定特定专利,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存在技术标准门槛设定明显过高等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另外,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招标人: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7月15日
日程安排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7-09 09:00 |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7-09 09:00 |
发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7-14 17:3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0-07-14 17:3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0-07-15 17:3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0-07-21 17: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07-31 09:30 |
企业签到开始时间 |
2020-07-31 08:40 |
开标时间 |
2020-07-31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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