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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夏发改字[2017]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夏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夏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一期)
2.2项目编号:E************1
2.3建设地点:裴介镇、埝掌镇、水头镇、大侯村、文德村5个村镇(乡)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976.89m2
2.5项目招标额:315.407758万元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建设内容:新建管理室、值班室、垃圾压缩房、车库、旱厕及室外工程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并支付文件费后,自行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主体库注册指南》、《投标人(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4月9日08时00分起至 2018年4月13日17时3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文件费,逾期将无法支付并下载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5月3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叁仟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E************1)。
6.4交纳账户信息: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号方式交纳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招标文件获取”栏目中,选择相应标段获取虚拟子账号,按要求交纳。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供应商)保证金操作手册》
开户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城建支行
行号:******353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夏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夏县新建北路8号
邮 编:044400
联 系 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红旗西街598号
邮 编:044000
联 系 人:樊女士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