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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疆叶尔羌河錾高水电站工程压缩空气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新疆新华錾高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压缩空气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叶尔羌河錾高水电站工程压缩空气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2.2 招标/合同编号:XJXH-ZG-JD24-ZB202006-02-0106。
2.3 建设地点: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霍什拉甫乡境内。
2.4 项目概况
錾高水电站是叶尔羌河干流阿尔塔什以下河段水电规划梯级开发中的第1级电站,为引水式开发,其上游为阿尔塔什水利枢纽,下游为恰木萨水电站。工程主要由拦河引水枢纽(混凝土坝、泄洪建筑物、引水闸)、输水建筑物(引水明渠、引水隧洞)、前池、压力管道、地面式厂房等主要建筑物组成。电站拦河引水枢纽正常引水位1611.00m,压力前池正常水位1608.00m,引水系统为引水明渠+引水隧洞发电引水流量375.6m3/s。电站总装机容量185MW,其中主电站装机容量4×45MW,装机年利用小时数2918h,多年平均年发电量5.253亿kW·h;生态电站装机容量5MW,装机年利用小时数8000h,多年平均年发电量0.4亿kW·h,电站建成后向南疆四地州电网供电,在电力系统基荷运行。
铁路运输:铁路货运车站为莎车站,距电站约120km。
飞机场:离电站最近莎车机场距电站厂房公路里程约97km。
公路运输:现有3级公路可达莎车县霍什拉普乡。
2.5 招标范围:压缩空气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产品设计、制造、出厂试验、包装、运输(含保险)和交货;对设备现场安装、调试、试验和交接验收提供技术指导等。本标段采购设备包括: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中压空压机 |
Q=1m3/min,P=7.0MPa |
台 |
2 |
主电站 |
2 |
低压空压机 |
Q=3m3/min,P=0.8MPa |
台 |
2 |
主电站 |
3 |
低压空压机 |
Q=1m3/min,P=0.8MPa |
台 |
2 |
生态电站 |
4 |
中压储气罐 |
V=3m3,Φ1.2m,P=7.0MPa |
只 |
1 |
主电站 |
5 |
低压储气罐 |
V=4m3,Φ1.4m ,P=1.0MPa |
只 |
2 |
主电站 |
6 |
低压储气罐 |
V=2m3,Φ1.0m,P=1.0MPa |
只 |
2 |
生态电站 |
7 |
中压汽水分离器 |
DN50,P=7.0MPa |
个 |
1 |
主电站 |
8 |
低压汽水分离器 |
DN50,P=1.0MPa |
个 |
2 |
主电站 |
9 |
低压汽水分离器 |
DN40,P=1.0MPa |
个 |
2 |
生态电站 |
2.6 交货时间:2021年3月31日。
2.7 交货地点:新疆錾高水电站工地现场(车板交货)。
3.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应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7月1日至今)应具有不少于3项中压(不小于7MPa)压缩空气系统设备的供货业绩。
3.5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设备制造单位的代理授权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获取时间:2020年9月22日起至2020年9月28 日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平台供应商注册,注册服务电话:******、******(工作日8:30-11:30 13:30-17:3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标段名称,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报名信息,将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和购买文件汇款凭证扫描件,以及标书款发票开票信息的Word版)压缩包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报名参与投标。
4.2.2获取条件:只有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登陆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2.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汇款方式:潜在投标人须使用本公司账户或个人账户向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账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汇标书款,且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单位简称+130120”(请勿使用在华夏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方式汇款)。如潜在投标人未提交标书款开票信息或提交的开票信息有误、不全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将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网(******)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新疆新华錾高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霍什拉甫乡
联 系 人:崔晨曦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 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
行 号:304 100 041 787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楼越佳、王明莹
联 系 电 话:******/22
传 真:******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