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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含地铁预留工程)勘察设计(第2标段)
全国
招标公告
轨道工程
发布时间: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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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现场递交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04-26 10:30:00
开标时间 2020-04-26 10:30:00 相关标段(包)编号 E************001001
公告发布责任人 李帅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李帅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数据时间戳 2020-04-03 19:00:01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0-04-26 10:3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0-04-03 17:15:01
文件售价 文件售价币种
文件售价单位 公告发布媒体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标题 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含地铁预留工程)勘察设计(第2标段)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4-03 17:15:01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交易系统标识码 ************3C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3C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其他 招标项目编号 E************001
相关标段(包)编号 E************001001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2020-04-03 19:06:38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3C-******-000063-8     平台编码 SYGNGZ
公告源URL ******;channelId=503&infoId=******
公告内容

 

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

(含地铁预留工程)

勘察设计(第1标段~第2标段)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04


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含地铁预留工程)勘察设计(第1标段~第2标段)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含地铁预留工程)勘察设计(第1标段~第2标段)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增城区。

1.1.3  设计范围: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是集国铁、城际铁路、地铁、长途客运、常规公交、社会车辆、出租车等多种交通方式于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本项目主要包括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和地铁预留工程两个标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及竣工图编制等。最终设计范围以招标人确定为准。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管线综合规划、■交通疏解、■相关配套设施等。

1.1.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发改批[2020]62号

1.1.6  资金来源:政府资本金注入及其它。

1.1.7  建设规模: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含地铁预留工程)选址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穗莞深城际新塘南站东北侧,地铁13号线新塘站北侧。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地铁20号线预留工程(含地下城市通廊)、地铁28号线预留工程三个子项。其中:

1)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子项一):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是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重要的组成部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西侧配套长途汽车站、公交枢纽站、出租车场、北广场及地下社会车停车场(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网约车场、换乘设施、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停车场、集散广场、景观绿化、枢纽运营管理中心等,总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

2)地铁20号线预留工程(子项二):新塘站地铁预留工程是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重要的组成部分,根据最新的线网规划,新塘站共包含5条地铁线路,包括已建1316号线,规划南北线、规划东西一线、规划东西二线。经研究论证,地铁20号线预留工程为预留南北线(20号线)的车站土建工程,主要工程均位于国铁站下方,建设内容主要有新建车站主体结构、附属结构(含出入口及风亭)、与地铁13、16号线的换乘通道、与地铁东西规划一线、二线换乘节点以及移交过渡期必须用到的废水泵房及管材、水泵及检修路径上的临时照明设施与动力配电设施、废水泵房通风设施,其他机电系统工程均不纳入同步实施。新塘站24小时城市地下步行通廊同步纳入本项目设计实施。

另外,还包括同期规划建设的其它工程:枢纽配套场站范围内给水、通信、燃气等管线工程。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设计规范执行

1.1.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服务范围为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包括枢纽主体工程配套场站工程、地铁20号线预留工程2个子项及其它工程)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工作。本次招标内容划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标段号

服务内容

1标段

1)负责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的设计工作,承担工程勘察、方案报建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修改初步设计(如有)、招标图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建设期间变更设计、施工现场配合、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全部设计及设计服务工作,并对各阶段设计技术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西侧配套交通设施(含地下结构、盖板及地面交通设施、公交车场站、长途车场站、出租车场)、北广场及地下停车场(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换乘设施、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停车场、慢行系统、景观绿化、导向标识(含运营三个月后的二次设计)、便民服务设施、枢纽运营管理中心等。其中,西侧配套交通设施的土建部分初步设计已由国铁集团鉴定中心进行审查,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除此之外上述工程范围的其他各专业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均包括在内。后续设计须延续国铁集团鉴定中心审查结果及业主要求。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枢纽场站的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扶梯、机电设备、弱电系统、室外电气工程(含照明设计)、智能化枢纽、平安城市、安装装修、园林景观、文化雕塑、导向标识、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枢纽内部道路、道路开口设计、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土建工程与机电系统所有设计内容;包括枢纽消防性能化设计、建筑智能化、交通接驳及客流深化分析研究、枢纽运营管理方案等与枢纽场站密切相关的专题研究;BIM技术应用工作(设计阶段、建设阶段、运营阶段);包括消防性能化设计、人防设计、绿色建筑、景观绿化及雕塑专题、标识系统设计等专项设计。

  枢纽配套场站范围内的给水、排水、通信、燃气等各专业管线工程。

④涉及的既有运营铁路线安全评估、咨询及保护设计。

⑤完成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本标段所必需的各阶段相关专题研究及专项设计等工作。

 

2)负责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区域范围内(包括西侧交通配套设施、北广场及地下停车场、枢纽运营管理中心)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阶段为设计服务的补充勘察等工作。工作内容包括钻探、物探、现场试验、室内试验、水文地质试验、人工挖探、道路工程修复、交通疏导、绿化及占用场地补偿、文明施工、试验报告等,分阶段及时提交勘察成果报告,确保能够满足各阶段设计工作要求。

 

3)负责落实与国铁、城际、地铁、市政道路等周边工程的设计衔接以及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与发改、财政、规划、国土、建设、环保、城管、交通、消防、公安、交警、园林、安全质量监督、电力、水务、燃气、人防、通信以及铁路、城际、地铁、公路等所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外部单位的接口协调;服从并配合设计总体总包单位的工作管理,分阶段、及时地按建设单位对于各项报建报审、招标工作、现场施工、竣工备案等工作的要求提供套数足够的、深度满足的设计图纸及其他成果资料。

 

4)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造价文件编制工作、招标配合工作、报建及施工配合工作、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等工作。其中专家审查会由中标方各自组织,相关组织、交通、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但总体总包方必须参加每次专家审查会。

5)其他专题评价报告编制及报审等相关事宜

专题研究和评估包括:防洪防涝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交通需求预测及交通影响评价(含开口交通疏解)、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评估(含压覆矿报告查询)、文物调查和勘探、防雷评估、卫生学评价、职业病防治预评估、枢纽一体化运营管理研究等专题研究和评估。

其中,专题研究和评估范围包括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和新塘站地铁预留工程(含地下城市通廊。)

 

2标段

1)工程勘察:负责地铁预留工程、地下城市通廊区域范围内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下管线探测、建构筑物基础调查、施工阶段为设计服务的补充勘察等工作。工作内容包括钻探、物探、现场试验、室内试验、水文地质试验、人工挖探、道路工程修复、交通疏导、绿化及占用场地补偿、文明施工、试验报告等,分阶段及时提交勘察成果报告,确保能够满足各阶段设计工作要求。

 

2)工程设计:负责地铁预留工程(含地下城市通廊)设计工作,承担方案报建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修改初步设计(如有)、招标图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建设期间变更设计、施工现场配合、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全部设计及设计服务工作,并对各阶段设计技术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包括但不限于:

20号线预留地铁车站的土建工程、新塘站24小时城市地下步行通廊的土建工程;内容包括新建车站主体结构、附属结构(含出入口及风亭)以及移交过渡期必须用到的废水泵房及管材、水泵及检修路径上的临时照明设施与动力配电设施、废水泵房通风设施,其它机电系统工程均不纳入同步实施。地下城市通廊的运营需要的机电系统工程纳入本次设计范围。

②既有运营铁路线安全评估、咨询及保护设计。

③负责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范围内的交通枢纽工程、管线迁改方案、管线综合。

 

3)负责落实与国铁、城际、市政道路等周边工程的设计衔接以及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与发改、财政、规划、国土、建设、环保、城管、交通、消防、公安、交警、园林、安全质量监督、电力、水务、燃气、人防、通信以及铁路、城际、地铁、公路等所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外部单位的接口协调;分阶段、及时地按建设单位对于各项报建报审、招标工作、现场施工、竣工备案等工作的要求提供套数足够的、深度满足的设计图纸及其他成果资料。

 

4)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造价文件编制工作、招标配合工作、报建及施工配合工作、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等工作。其中专家审查会由中标方各自组织,相关组织、交通、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但总体总包方必须参加每次专家审查会。

5)其他专题评价报告编制及报审等相关事宜

专题研究和评估包括:规划测量和地形图实测、地铁客流模拟、节能评价、管线迁改综合平衡设计及配套规划管线等专题。

其中,专题研究和评估范围包括新塘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范围。

 

6)包含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含地铁预留工程)总体总包管理服务工作:

工程总体总包管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的设计总体管理、勘察总体管理、各设计标的过程管理与考核;总图方案设计、沙盘模型制作、航空拍摄、视频文件制作、各项评审会议组织工作;枢纽内部各子项及专业接口管理、枢纽与外部市政建设及城市规划接口协调(包括景观绿化、文化雕塑、导向标识、智慧城市、智能枢纽等规划接口协调)、路地双方项目投资及工程界面划分、总体工程筹划、图纸及文件收发管理、设计进度及质量控制、施工巡查及配合、验收配合、奖项申报、重大技术问题及课题研究;相关支撑性专题报告编制报审、绿色建筑及海绵城市组织统筹协调等具体工作;编制综合交通枢纽勘察设计工作手册;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含地铁预留工程)各具体标段设计之外所需的其它设计工作及相关专题研究。工作阶段包括工程勘察、方案报建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修改初步设计(如有)、招标图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建设期间变更设计图纸修改及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完成竣工图编制。总包单位负责全项目的测量坐标系稳定统一,并负责与国铁线路站房的坐标系转换稳定,对于项目坐标转换准确性负责。总包单位负责全项目的规划报建咨询、规划验收咨询、规划验收。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项目配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土建预留工程前期研究单位)。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要求:

1标段: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和②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或以上资质。

2标段: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和② 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或以上资质。

注:除上述要求具备的资质外,如中标人不具备其他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第1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按要求出具了《项目负责人驻场办公承诺书》。

第2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按要求出具了《项目负责人驻场办公承诺书》;且总体总包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按要求出具了《总体总包负责人驻场办公承诺书》、《设计负责人驻场办公承诺书》。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  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注:名单详见附件一)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担全部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约定由主办方负责签订相关合同等。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在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3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3.1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4400时00分至 20204261030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3.2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3.3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20426900分至202042610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 开标室。

2)开标时间:202042610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  开标室。

1.3.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资料如下:

1)《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叁份,表格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须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

备注:①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和《投标登记申请表》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余资料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资料中“投标人”、“投标申请人”、“投标人名称”等此类位置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 ()XXX 】。

②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5  申请人投标登记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本项目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如下(最终费用按财政评审为准)

1)第1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770.76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014.67 万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91.06 万元(综合单价包干,最高投标限价为350元/延米),BIM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73.6万元,竣工图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4.67万元,专题研究和评估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96.76万元;

2)第2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076.66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254.25 万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37.2 万元(综合单价包干,最高投标限价为350元/延米),总体总包管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43.77万元,BIM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46.73万元,竣工图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00.34万元,专题研究和评估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4.37万元;)

1.4.2  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本项目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4.4  中标单位在进场开展勘察测量工作之前,需编制岩土勘察、工程测量方案,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24个日历月为止。

1.5.2  勘察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成果文件。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40

1.6.6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和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1.6.7  本项目2个标段同时招标,各标段之间的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等招投标工作相互独立。若某标段投标报名的投标人数量、或通过资格审查、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家数不足4家的,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但不影响其他标段招投标工作的继续进行。

1.6.8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原则如下:

1)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可以只报一套项目班子。但不论何种情况下,同一投标人均不可以兼中本项目2个标段。

2)如果2个标段同时开标、评标,且某一投标人在2个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在投标报价最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在其它标段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另一标段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如果2个标段不是同时开标、评标,则已成为前面完成评标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资格,但仍可以参与后面标段投标和评审,若在后面标段经评审排名第一,则由该标段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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