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的评标方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 (100-施工组织设计分-投标人业绩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分-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分) 分,施工组织设计 5 分,投标人业绩 1 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4~6分,投标报价合理性 0 分。
6.1投标报价( (100-施工组织设计分-投标人业绩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分-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分) 分,≥82分):
6.1.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从以下 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2 % ?;
6.1.2投标报价分值计算: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施工组织设计分-投标人业绩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分-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分)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1.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6.2施工组织设计(5分,≤10分):
6.2.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6.2.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6.2.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01,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80(默认可编辑)页,每超过1页的,扣 0.01,分。
6.2.4评审要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0.5分)(≤ 5页);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0.5分)(≤ 4页);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分)(≤ 10页);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5分)(≤ 12页);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28页);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0.5分)(≤ 15页);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分)(≤页);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采用暗标形式);(分)
6.3投标人业绩(1 分,≤1分)
投标企业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餐厨废弃物及污泥协同处理工程处理总规模在250t/d及以上市政总承包(或土建总承包)工程业绩的,得1分;投标企业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处理规模在250t/d及以上市政总承包(或土建总承包)工程业绩的,得1分;投标企业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污泥处理工程处理规模在250t/d及以上市政总承包(或土建总承包)工程业绩的,得1分;投标企业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泵站工程业绩的,得0.5分。说明:①、类似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非招标项目提供直接发包备案表原件扫描件或者其他直接发包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②、竣工验收证明须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③、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规模或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表或其他直接发包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④、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明确反映上述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工程规模或工程造价指标,否则不予认可;⑤、以上业绩不累计计分,按最高得分计取,满分1分;⑥、投标人需将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录入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投标时从诚信库选择编入投标文件,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各项要求的,不予认可。
6.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4-6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分比例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公开从 4%、5%、6%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系统中的实际综合信用分值乘以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随机抽取的比例,即为该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
6.5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1分)
6.5.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招标控制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比率: %,乘以权重系数 %(50%及以上),加所有通过评标入围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招标控制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 %(50%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价。
6.5.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一般为评标价的0.5%-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