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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D************ | 项目名称 | 西站大道 |
标段编号 | D************001 | 标段名称 | 西站大道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
工程类型 |
西站大道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西站大道绿化工程为南通市2018年度城建计划批准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西站大道绿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西站大道南起深南路,北至沪陕高速(G40)。
2.1.2建设规模:西站大道位于南通城西,南起长江路西延(与南通市现状快速路网相衔接),北至新 204 国道(与规划中的通如快速通道相接)。西站大道途经南通平潮新城核心地段,距离老城中心13.5km,铁路西站位于基地中心点。西站大道是连接南通城区与高铁西站的快速通道,也是南通重要的景观通道。本项目实施范围为西站大道(长泰路-集贤路)段道路主体绿化及两侧绿化带,全长约1.7公里,总占地面积约17公顷。其中,道路主体绿化实施的中分带宽度为9m,侧分带宽度为2-10.25 m,道路两侧绿化带主要分8个地块,宽度约7-190m。根据现有初步设计,估算工程投资约5000万元。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地形测绘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如委派专人确保设计阶段的报批、各类评审等);施工阶段:包含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竣工验收、保修、项目移交及养护、管理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
本次施工主要实施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等本项目全部工程所需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 5000万元
2.1.4设计施工总承包周期:2020年5月-2020年6月, 60 日历天,其中:
设计计划开、竣工日期:项目开工之日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5月,竣工日期: 2020年6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注: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1.5 其他: 本项目不分标段,每位申请人可自行申请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2.2招标范围:西站大道绿化工程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等后续设计服务(如委派专人确保设计阶段的报批、各类评审等);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竣工验收、保修、项目移交及养护、管理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设计任务书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
3.1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营业执照里营业范围内包含绿化(或园林)施工;
(2)自投标截止日上溯5年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
3.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联合体双方均须使用CA锁登录联合报名):
①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
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里营业范围内包含绿化(或园林)施工;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项目施工负责人: 须具备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①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
②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为单位的正式职工。
(4)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数量配备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最低应为11人(含)以上:
人员配备要求(人) |
岗位、数量、资格要求 |
11人 |
项目施工负责人(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及其以上职称)1人; 绿化施工技术负责人(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 1 人; 景观施工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1人; 造价负责人 1人、施工员 2 人、安全员 2 人、质量员 2人、 材料员(取样员) 1 人。 |
说明:
①上述人员配备要求系最低配备要求;根据施工技术复杂程度和项目推进情况,发包人可要求投标人在以上人员配备要求基础上适当增加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等人数;
②上述人员均应为企业在职人员,均应为企业在职人员,附有效的劳动合同,同时须提供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书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连续六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清单(项目总负责人须提供投标单位的任命书,资格审查阶段只审查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的证明材料,其他人员的证明文件作为投标人中标后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核对的依据);
③A:所有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
C: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④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均是指: 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绿化林业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风景旅游等专业。
3.4 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投标截止日上溯5年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
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要求:
a自投标截止日上溯5年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b自投标截止日上溯5年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①投标单位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2、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a: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b: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若没有备案,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否则不予认可(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招标主管部门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
3、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无法证明业绩规模的,投标人需另行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R 自 2015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 自 2015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 自 2015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 自 2015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d)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e)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0 年 4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 年 4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招 标 人: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大学钟秀校区南门往东100米 地 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楼
邮 编: 216001 邮 编: 226001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 系 人: 吴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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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