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涪陵区新城区玉屏片区市政道路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通知为准。
1、本项目有危大清单,具体详见附件。根据建设部37号令规定,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危大工程清单,结合工程实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按照现行规范性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3、施工单位要加强安全源头治理;项目进场施工前,须进行实地物勘,核实隐蔽隐患工程情况,进行施工作业风险评估,制订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进场前未进行物勘或物勘不详和安全风险评估,造成安全损失费用,全由施工单位承担。本次招标已将物勘及风险评估费用包括在综合单价中,请投标人自行将相关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附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 9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