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李家山镇生活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受 湟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拟对湟中县李家山镇生活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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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西安普迈竞磋【服务】(QH-2020-003) |
采购项目名称 |
湟中县李家山镇生活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666000.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各包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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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2、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 似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 理能力; 3、投标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 监理工程师资格。相关专业监理人员配备齐全。且投标单位拟 派总监理工程师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 取消投标资格。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7、“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 图为开标前十五日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4-03 15:07 |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
2020-04-04 至 2020-04-13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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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0元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西宁市城中区同安路65-11号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磋商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 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
保证金信息 |
分包编号:西安普迈竞磋【服务】(QH-2020-003)-1
分包名称:湟中县李家山镇生活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保证金子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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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20-04-21 14:00 |
开标时间 |
2020-04-21 14:0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西宁市市民中心4楼3号开标室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湟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祁科长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湟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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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嘉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同安路6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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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路支行 |
收款人 |
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8201 0000 0004 5059 2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湟中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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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