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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偃师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设计 二、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0)0164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第1标段(包)偃师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设计,预算金额:790000.00元; 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共计包含:首阳山镇的义井村、龙虎滩村、鱼骨村、白村村、前张村和翟镇镇的西洼村、二里头村及岳滩镇的岳滩村,共计8个村庄,其中白村村、前张村及二里头村污水经管网收集后排入原市政污水管网;岳滩村污水经管网收集和中间污水提升泵站提升后排入原市政污水管网;其余义井村、龙虎滩村、鱼骨村污水经管网收集后分自然村设置污水处理设备,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自然水体或农村灌溉。 五、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或具有给水排水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提供在投标单位2019年7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被授权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2019年7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成立月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月份的财务报表); 5、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7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缴纳增值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完税证明或银行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扫描上传(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否则视同未提供)。 7、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国家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6月04日至2020年06月10日24: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06月04日至2020年06月10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0年06月17日 09时3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偃师市首阳大厦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女士 ******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东方今典水晶七号10幢1604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郭佳佳 ****** 十五、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主任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十六、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20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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