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专项及其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平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专项及其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已由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发改[2019]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平县新丰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饶平县新丰中心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饶平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专项及其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在位于饶平县新丰镇丰联居委会谭墩(原通宇瓷厂);本项目对以下内容进行装修:
(1)医用气体工程(内含门诊楼、住院楼);(2)净化工程(内含门诊楼、住院楼);(3)医疗放射防护工程;(4)其他配套工程(内含住院部与公卫楼连廊配套、住院部防护配套);(5)厨房设备购置等。
招标控制价为: ******.53 元,其中暂列金:******.86元。
招标范围:依据 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的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纸内容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工作内容。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②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A证),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3.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投标登记后招标人将对此核查,如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且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施工类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与投标时一致;
3.4 自2017年1月至今完成过1200万元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5 拟投入的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以上人员(含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且为本单位员工,投标时与投标登记时一致;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拟投入本工程所有人员的投标登记前近一年(包含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连续且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
3.6 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8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2018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含牵头方),牵头方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见附件三《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附件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可下载)。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5.1 时间:2020年7月 4 日至2020年 7 月8 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5.2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进行投标登记(委托人须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其投标登记),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被通知购买招标资料,招标资料(含施工图纸)的售价为2000元/套,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并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7 月29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人的承诺
根据粤府办[2016]111号及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潮府[2017]28号)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承诺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制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饶平县新丰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
附件一: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协议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饶平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专项及其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 为牵头方。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020年 月 日
附件二:
承 诺 函
饶平县新丰中心卫生院: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和理解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内容,理解项目的重要性,我公司理解并响应你单位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促进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原则,保证招投标环境的阳光性,杜绝和防止各种围标、串标、卖标行为,以提升工程建设质量,而提出的以下几点要求,我公司做出承诺: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地方行业部门有关规定,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后续相关手续,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服从招标有关议程事项安排,服从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接受招标文件全部条款及内容,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中标后保证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登记项目部,由项目部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费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保证完全响应并根据粤府办[2016]111号及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潮府[2017]28号)的有关规定,承诺实行工人工资支付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劳务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制度。
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班组人员及机械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到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每周到招标人管理处签到一次,整个施工期内接受发包人或有关监督及主管部门的随时检查,若被检查到投标文件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班组人员及机械设备未全部在场,同意接受建设单位及相关监督单位按违约处罚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以及一切法律后果。
为提升本工程建设质量,营造良好健康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本单位自愿做出本页内容所有承诺,任何资料有虚假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同意按“广东省工程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进行处罚与认定,同时接受被上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和处罚及一切后果。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2020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饶平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专项及其他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核对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核对情况属实。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 委托代理人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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