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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0年04月09日至2020年05月07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
招标编号: SSRWQC******
建设单位: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东江下游片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造价咨询第一标段
工程地址:东莞市东江下游片区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投资金额:******00元
工程规模:拟新建截污次支管网长度约437.49公里,雨污分流管网长度约411.56公里,一体化埋地式污水提升泵站5座,其中各镇街(子项)工程的具体建设规模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造价咨询任务大纲。(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发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的造价咨询(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等)、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咨询(含变更、现场计量、进度款审核等)、竣工阶段工程咨询服务(含竣工结算审核、配合决算审核等)等。具体招标(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造价咨询任务大纲。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分专业不分等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其他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咨询合同结算完毕经双方确认后结束,质量保证期由咨询合同结算完毕经双方确认之日起1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0年05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室(3)
投标会时间:2020年05月07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3)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04月09日08时30分至2020年04月15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致电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罗工******/******)进行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并采用快递的方式将相关资料交付,逾期不售。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孔子良 ******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15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罗炳强 ******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5、按《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市场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时的系统信息数据; 6、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需办理;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联合体牵头人有要求);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9、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10、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我市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11、本项目投标担保形式:①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②银行电子保函。 12、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同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以供投标人查阅和下载。但如果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无需密封); 1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异议受理渠道: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电话:******;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15号。 2、招标代理机构异议受理渠道: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地址:东莞市东城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2、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3、省外企业进粤备案要求。
4、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5、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
6、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
招标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 上传日期 |
---|---|
(上网定版-第一标段)造价咨询招标文件-东江下游片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pdf.pdf | 2020-04-08 16:38:04.0 |
技术标封面(正副本)****** | 2020-04-08 15:17: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