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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湘江中路(五一路-劳动路)路面提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湖南
招标公告
工程建筑
发布时间: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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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湘江中路(五一路-劳动路)路面提质改造工程施工已由   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天发改【2019】136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天心区市政设备维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9年湘江中路(五一路-劳动路)路面提质改造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 

2.3  建设规模: 拟对湘江中路(五一路-劳动路)路面进行提质改造,位于湘江东侧,全长约1.768km。 

2.4  工程造价: ******.09元 

2.5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 

2.7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2.8  招标范围: 车行道(含辅道)路面提质,病 害处理后整体罩面,其中处理深度4cm面积67885平方米(恢复4cm厚SMA)、处理深度9cm面积2068平方米(恢复4cmSMA+5cm中粒式)、 处理深度37cm面积4386平方米(恢复4cmSMA+5cm中粒式+7cm粗粒 式+lcmSBS封层+20cm沥青稳定碎石上基层);20处雨水口提升 提质、车行道上98处检查井提升、恢复现状交通标线6409平方米、平石改窄更换、抗裂贴摊铺、隔离护栏恢复、安装交通感应线圈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5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招标时只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  业的  高级 及以上职称;

3.5.4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在长沙市内有固定且持续经营的生产场所,自有沥青及沥青混合料专项检测设备,并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企业实验室计量认证证书(准许使用徽标CMA)或者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认定证书,且证书中的单位名称应与沥青生产加工企业名称一致;选择外委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投标单位必须签订为本次招标生产沥青混凝土的合作协议,一家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只能与一家投标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合作协议无效,如发现有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与两家及以上投标单位签订了合作协议的,则签订协议的投标单位均做不合格投标人处理。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发现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为停产企业,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沥青路面施工单位应具备上述条件或选择具备上述条件的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施工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9]41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  ”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2)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五项。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 8 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9 8 12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 投标人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 8 29  9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天心区公众信息网》******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9.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 长沙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V7.0.0(工程建设施工投标版)(免费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

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造价师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评标专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入库并公示的信息作为评审依据,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记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情况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为准。

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5]6号)文件规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交易中心统一办理信息入库的信息应作为评标专家评审依据。

9.4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时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10.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长沙市天心区市政设备维护中心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喜地大厦807

联 系 人:胡小姐

电  话:******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天心区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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