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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布山大道(解放路至和平北路)段项目(K0+000-K0+875)电力管道及给水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贵港市布山大道(解放路至和平北路)段项目(K0+000-K0+875)电力管道及给水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贵发改投资【2012】162号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贵港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456.26 万元,占比: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 CXZDZBGG2020-001-G001
报建号(如有):
建设地点:贵港市布山大道(解放路-同济大道)项目解放路至和平北路段 (K0+000—K0+875)
建设规模:贵港市布山大道(解放路-同济大道)项目解放路至和平北路段 (K0+000—K0+875)工程为城市主干道,道路长875米,宽度60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图纸工程量清单要求。
合同估算价:456.26万元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定额工期:180日历天。 【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贵港市布山大道(解放路-同济大道)项目解放路至和平北路段 (K0+000—K0+875)的电力管道及给水工程,配套设施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设计单位: 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核工业桂林工程勘察院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施工·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本级); 专业 施工·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本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1 2020 年 03 月 12 日 0 时 0 分 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 ******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当地交易中心)。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成功上传,并将相同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当地交易中心),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贵港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
5.3 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在投标文件解密环节,交易系统将自动核验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及人员状态。投标单位专职投标员确认核验结果,验证状态为无效的,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审定按贵政办【2014】3号文及贵政办发【2016】32号规定执行,工程进度款的申请须附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及监理单位加盖公章的完整的质保资料,合同内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经贵港市财政、审计部门审定的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及工程变更部分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经贵港市财政、审计部门审定的已完成工程量70%;施工单位必须就核准的工程进度款提供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出的完税发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11.1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2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 锁的单位,请到 广西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客服电话: ****** 。
招 标 人: | 广西贵港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创信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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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迎宾大道房产局办公楼10楼 | 地 址: | 贵港市港北区龙岗小区261号 |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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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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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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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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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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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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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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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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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3
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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