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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物流青岛柳州间零部件运输项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标段1:
2.1标段名称:智慧物流青岛柳州间零部件运输项目
2.2实施地点:青岛、柳州
2.3服务内容:招标人青岛与柳州间零部件运输业务。(1) 投标人在青岛有零部件暂存的库房并负责收件、装箱、包装、装车,将零部件运输至柳州招标人指定地点,零部件需要包装防护,满足长途运输需求及产品质量要求。 (2) 驾驶室总成折叠器具等器具返程运输(招标人提供驾驶室总成折叠器具),器具整备(展开、修复)后短驳运至招标人青岛指定地点。(3)运输的零部件以轻抛货居多。(4)招标人逐步使用驾驶室散片包装运输方式,随招标人客户业务扩展,车型、生产形式、零件品种等具有诸多不确定性,包装、运输方式需随时根据生产方式发生变化。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随招标人客户业务类型变化,包装形式、运输形式等出现变化时,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投标人不同意协商,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重新招标。在重新招标完成签订新合同前,投标人有义务保障招标人的业务顺利进行。每月评分,年汇总评价得分<90分,终止合同。)
2.5 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各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标段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法人,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并不得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4)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相关资料或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不得连续两年亏损,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2018年、2019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初至开标当日至少承接过(正在提供服务或者已完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个汽车零部件发运合同(合同内容需能体现出所运货物为汽车零部件,如无法明确体现所运货物是汽车零部件,投标人提供除合同以外的其他能够证明所运货物类型的证明材料),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2)“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车辆要求:投标人所用运输车辆使用17.5米板车,方便叉车装卸货;安装有卫星定位系统;投标人可调用车辆总数不少于20辆(17.5米板车),且注册登记时间均在2014年8月1日之后。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分别提供20辆份的车头和挂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运输保险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运输车辆投保交强险、商业险(三者责任险不能少于50万元),车上货物必须投保货物险,各种保险必须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负责处理车辆在运输服务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办理保险理赔.
以上,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运输要求:1)运输路线:青岛即墨至广西柳州。招标人指定运输收货地点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里程根据解放制造部《关于下发《零部件运输里程维护管理规范》的通知》里程执行,里程为2107公里。2)运输时效:投标人按招标人运输时效计划送达,特殊紧急任务35小时内送达。路途中如遇特殊情况(特殊天气堵车、特殊政策封路)第一时间与招标人联系,以视频或照片形式反馈,可顺延运输时效。以上投标人须响应并提供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12)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17 22:00至2020-09-2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600元。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1(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0-14 09:00,投标人宜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信息。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7.1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
******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2:00,13: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通过******88转接处理您的CA办理、使用、发票开具及重置密码解锁等业务,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7.4 财务专员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7.5 招标人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2259号
实际使用单位: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智慧物流分公司
联系人:李子阳
电话:******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编:130118
招标项目负责人:汪楠/葛鹏飞
座机号码:******
手机号码:******
邮箱:******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投标人不具备以上硬件及软件条件的可以到达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10.4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