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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征集供应商(第二批)项目LBXZZC2020-G3-00001-YLZB公开征集通知
广西来宾
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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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征集供应商(第二批)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象州县财政局
行政区域 来宾市 公告时间 2020年06月03日 17:58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卓家飞
项目联系电话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 象州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象州县财政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征集供应商(第二批)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征集供应商(第二批)项目

项目编号:LBXZZC2020-G3-00001-YL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卓家飞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象州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各相关供应商:

受象州县财政局委托,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就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征集供应商(第二批)项目公开征集合格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供应商为“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通过在“政采云”平台自主注册相关信息并承诺遵守《 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征集供应商(第二批)项目协议书》和本通知规定,按期提交承诺响应文件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后即可成为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征集供应商(第二批)项目供应商(已经入围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承诺入围项目的供应商如需增加新的品目种类,需参与本项目的征集,如已入围供应商不增加新的品目种类,则不需再次参与本项目的征集),承诺入围供应商基本条件和入围原则详见本通知。

二、参加承诺入围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名称: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征集供应商(第二批)项目

(二)项目编号:LBXZZC2020-G3-00001-YLZB

(三)商品品目:

第一类:办公用品(包括簿本册、财务行政用品、刀剪/粘胶/测绘、计算器具、书写/绘画用具、修正涂液用具、印刷制品、装订用品、收纳/陈列用品及其他办公用品等);

第二类:办公设备(包括传真/通信、磁盘刻录及存储设备、打印/复印、点/验钞/收款机、多功能一体机及配件、门禁考勤设备、监控设备、扫描/投影、碎纸机及配件、办公设备耗材、办公用纸、会议/教室/展示、条码扫描/采集器材、其他办公设备及配件等);

第三类:家具用具(包括桌椅类、保险箱/柜类、屏风隔断、沙发、校园家具、床类及配件、户外/庭院家具、几类家具、架类家具、椅/凳/塌、其他办公家具等);

第四类:日用百货(包括厨房/餐饮用品、芳香/驱虫用品、家纺用品、居家日用、清洁日化、生活用纸等);

第五类:生活电器(包括大家电类和小家电类);

第六类:数码设备(包括存储设备及配件、摄影摄像及配件、音视频设备及配件、输入输出设备及其他数码设备等);

第七类:计算机设备(包括电脑配件、电脑整机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机房辅助设备、计算机软件及终端设备等);

第八类:体育用品(包括篮球及配套、排球及配套、跑步机/大型健身器械、乒乓球及配套、踏步机/中小型健身器材、田径运动器材、网球及配套、羽毛球及配套、足球及配套、毽子/空竹/民间运动及其他体育用品等);

第九类:劳动保护用品(高空安防用品、身体防护、手部防护、头部防护、消防工具、足部防护和其他防护用品等);

第十类:灯具商品(包括材质灯具、紧急照明及指示灯、室内照明灯具、LED灯、便携式灯具、灯具配件、灯箱、感应灯、室外照明灯具及特用灯具等);

第十一类:教学科研(包括高教、普教、特教、学前、职教、科学仪器与试剂等);

第十二类:五金工具(包括锤/锉/剪/锯、刀具/夹具、电动工具、电工附件、电工工具、衡器量具、机械五金件、螺丝刀、钳子、手动工具、锁具及五金配件等);

第十三类:机电设备(包括商业机电等);

第十四类:食品饮料(包括茶饮冲调、粮食及粮食制品、乳及乳制品、食用油、调味品、休闲零食、保健食品、肉及肉制品、生鲜果蔬等)。

承诺入围供应商数量及每家供应商承诺入围商品类别不限制,自营平台供应商均无类别数量限制。详细采购目录可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网上超市”商品分类。征集单位采购属于上述目录并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可通过网上超市采购:

1.除协议定点采购项目和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

2.经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在线询价采购流程后,拟成交价格高于网上超市相同商品价格的项目。

(四)承诺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项目的各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格式见《供应商报名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 信誉要求:须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声明,格式见《供应商报名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承诺书”;

② 财务要求:提供供应商递交承诺文件截止时间前2年内任意一年的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截标时间为止不足1年的供应商,至少应提供资产负债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全部或部分本项目(或所投类别)商品品目或近似类别。或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供应商报名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供应商递交承诺文件前6个月内,供应商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费证明;

②提供供应商递交承诺文件前6个月内,供应商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记录复印件。

a.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要求提供以企业名称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或其法定代表人个人名字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

b.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以个体工商户字号申请入驻的,要求提供以字号名义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或其负责人、经营者个人名字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对于未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记录的供应商需提供缴纳社会保障的承诺书,承诺成为本次入围供应商后,自发出入围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提供有关社保缴纳证明记录复印件,否则象州县财政局可以单方解除入围承诺协议,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诚信要求:供应商递交承诺文件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2.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能提供快速的供货和优质服务。本项目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范围为象州县全县范围;象州县外公司如入围本项目,必须按要求供货及提供售后服务于象州县预算单位,未按要求供货及提供售后服务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供应商服务要求:

供应商均要求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对象州县用户需求具有快速反应、供货能力;售后服务机构完备,承诺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供货及商品质保期内5*12小时现场服务工作制,7*24小时电话支持,2小时到达现场,4小时解决问题。

4.非象州县内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征集的,承诺在发布入围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在象州县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具有面向“政采云”客户服务的授权售后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前须提供在象州县内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授权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五)承诺入围报价方式:

供应商以网上超市商品最低优惠率(%)进行报价,优惠率=(天猫、京东(自营)、苏宁(自营)、国美(自营)、自营平台、生产厂家官网销售平台或可比商品价格-象州县“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价格)/天猫、京东(自营)、苏宁(自营)、国美(自营)、自营平台、生产厂家官网销售平台或可比商品价格*100%。最低优惠率数值为不小于2%的整数。

(六)征集文件获取方式:

    潜在供应商不需投标报名,自征集通知发布之日起供应商均可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征集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供应商可以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或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象州办事处(象州县永安路14号)现场免费下载资料。 本次征集活动,供应商不需缴纳征集文件费用。

  (七)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每个入围供应商每一类品目200元收取,由入围供应商在领取入围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账号:81******158111   
    开户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行号:******9137

  (八)承诺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任意正常工作时间内将承诺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提交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前台(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或提交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象州办事处。供应商也可以以邮寄方式寄至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收件人:卓家飞,联系电话:******、******),或寄至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象州办事处(象州县永安路14号,联系人:邱礼隆;联系电话:******),邮费自理,如因供应商原因而导致承诺文件无法寄达招标代理机构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九)联系事项

1.征集单位:象州县财政局

地址: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平安大道399号

联系人:韦恒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联系人:卓家飞

联系电话:******

3.“政采云”客服热线(“政采云”注册相关问题):400-881-7190

4. 监督部门: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

(十)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

三、入围原则:

1.供应商须符合本通知“承诺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资格条件;

2.代理机构对递交承诺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并推荐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并发出入围通知书;

3.本次征集不设入围比例,原则上,符合入围资格条件的有效响应供应商即可入围。

四、履约的监督及违约罚则

(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将根据征集单位和供应商的投诉情况,通过网上超市(大卖场)商品价格比对系统、主流电商平台(天猫、京东(自营)、苏宁(自营)、国美(自营)等)及价格指数等进行调查核实,一经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二)象州县财政局将根据供应商的投诉情况,通过网上超市(大卖场)商品价格比对系统等进行调查核实,网超供应商被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将做出部分商品冻结、下架直至全网下架的处理,同时可将其行为列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可上报财政监管部门暂停直至取消其网超供应商资格。

1.入围期间累计发生5次及以上,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限响应或确认采购人发起的网上超市采购订单、合同的;

2.入围期间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被查实销售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市场平均价是指主流电商能买到的同品牌、型号、配置、保修期限等的商品,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不同配置、保修期等的商品,则由象州县财政局通过主流电商或市场公允的配件、保修期价格进行测算调整之后,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对主流电商平台没有销售的商品,则以官网报价及象州县财政局市场调查按价格孰低原则确定市场平均价;

3.入围期间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无故不执行采购订单(合同)或没有按承诺提供商品及售后服务的;

4.入围期间累计发生5次及以上采购人评价“满意度指数”低于60%的;

5.入围期间被红色预警或被橙色预警3次或黄色预警5次,且1个月内未及时解决的;

6.提供走私及假冒伪劣商品,或擅自更换配件,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的;

7.在网上超市中夸大宣传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8.向运维公司、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9.与其他供应商、运维公司、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10.其他违反征集文件或入围协议约定事项或供应商承诺事项的;

11.利用网上超市系统漏洞或者其他黑客手段侵入系统的;

12.无正当理由未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后60日内,完成商品上架及系统对接的;

13.拒不执行财政部门的监管措施或者拒不纠正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约行为的;

14.各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15.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必须完全履行《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行为总则》、《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行为总则-供应商经营效果评分办法》内容(详见征集文件附件3、附件4)。

五、协议有效期:即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六、解释权

凡涉及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63

附件:

1.供应商承诺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

2.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征集供应商(第二批)项目协议书

3.《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行为总则》

4.《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行为总则-供应商经营效果评分办法》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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