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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综合楼修缮改造项目(原南水新农村产业示范园H栋厂房改造工程增补部分)单一来源公告
广东珠海
招标公告
工程建筑
发布时间:202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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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综合楼修缮改造项目(原南水新农村产业示范园H栋厂房改造工程增补部分)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
行政区域珠海市公告时间2020年02月14日 18:50
预算金额¥49.9776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鲁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高栏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珠海香洲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先生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综合楼修缮改造项目(原南水新农村产业示范园H栋厂房改造工程增补部分)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综合楼修缮改造项目(原南水新农村产业示范园H栋厂房改造工程增补部分)

项目编号:HZ20-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鲁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高栏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香洲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就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综合楼修缮改造项目(原南水新农村产业示范园H栋厂房改造工程增补部分)(采购编号:HZ20-023)采购项目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00214日起至20200218日止,共计3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及需求

1、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肆拾玖万玖仟柒佰柒拾陆元肆角玖分(¥499,776.49);

2、采购项目概况及用途: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综合楼修缮改造项目为原南水新农村产业示范园H栋厂房改造工程的增补部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响应供应商编制的询价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在有效期内),提供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⑤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⑥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⑦供应商近三年以来(谈判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拟邀请供应商名称:珠海市建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三、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1、市场供应情况: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综合楼修缮改造项目为原南水新农村产业示范园H栋厂房改造工程的增补部分(项目编号:************9SG),原项目于2018年9月13日完成招标,确认中标人珠海市建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3,503,059.56元 。本次增补部分预算为499,776.49元,由原中标人继续承接本项目。以上情况满足《关于规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通知》珠财采通{2019}3号文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2、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采购需求匹配。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至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说明或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等内容)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电话:******;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四日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综合楼修缮改造项目为原南水新农村产业示范园H栋厂房改造工程的增补部分(项目编号:************9SG),原项目于2018年9月13日完成招标,确认中标人珠海市建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3,503,059.56元 。本次增补部分预算为499,776.49元,由原中标人继续承接本项目。以上情况满足《关于规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通知》珠财采通{2019}3号文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珠海市建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五、其它补充事宜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9.977649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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