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
验证码
账号登录
免费注册
下载鱼泡招标APP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工程已由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兴发改审批【2020】5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编号:GXWP2020-G2-030
2.3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榜山一支路(兴宾区人民法院院内)
建设规模: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地上四层,占地面积528.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356.0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修、给排水、电气等工程。
合同估算价:728.01万元,其中设计费用21.15万元,建安工程费用736.86万元。
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180 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 ,工程施工工期:150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9月开始,至2021年2月止。)
2.4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场地平整、土方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
具体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报批;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排污、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设计、地灾、抗震、水保、环评、人防、消防、燃气等的报批。
(2)施工图设计:包括红线及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提供满足经批复的本项目设计要点及达到上级单位审批要求的设计成果,施工现场技术服务。
预算编制: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施工图预算并由招标人和第三方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施工图预算包括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
(3)工程施工:场地平整、土方工程及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施工内容及招标人需要建设的相应的配套及附属工程。
(4)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工程竣工及备案:1)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2)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3)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7)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5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6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 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 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或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无。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投标报名
潜在投标人不需要投标报名。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部现场拷贝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8 月13 日 10 时00 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电子屏幕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部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 地 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133号
榜山一支路
邮 编: 546100 邮 编: 546100
联 系 人: 黄工 联 系 人: 覃工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
2020 年 7 月 13 日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zip红线图.zip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概算.zip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图纸.zip总平图.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