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33039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滨海监理[2018]0401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海滨大道开放段自泰达大街至海河大桥增设声屏障项目(二期)工程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投准[2018]14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养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970.4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养管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海滨大道开放段自泰达大街至海河大桥增设声屏障项目(二期)工程,拆除现状声屏障3350米,设置声屏障25604平方米,长约8626米,总投资约2970.4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海滨大道开放段自泰达大街至海河大桥增设声屏障项目(二期)工程,拆除现状声屏障3350米,设置声屏障25604平方米,长约8626米,总投资约2547.53万元,项目全过程监督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维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18年06月01日 至 2020年09月3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18年06月01日 至 2018年09月3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8年10月01日 至 2020年09月30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其有投标资格的IC卡(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驻场代表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 5.安全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及建设监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及其执业人员IC卡(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或单独配置),安全总监任命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
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不接受窗口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
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4 月 2 日 至 2018 年 4 月 9 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9日16时00分。 |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4月02日至2018年04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文件领取时间按公告执行,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 |
6.3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6.4 |
文件不接受邮购。 |
|
招 标 人:天津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养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高英贤(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张昀轩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周鑫
电话:******
传 真:******
日期:2018 年 4 月 2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建交局建筑管理处受理负责人:窦福起、蔡英杰
电话:******229传真:******513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滨海新区响螺湾迎宾大道188号滨海国泰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