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花溪大道沿线详细城市设计方案招标
2、原项目名称:花溪大道沿线详细城市设计方案招标
3、项目编号:XYG-2018-92-695-公C99
4、项目序列号:2018-ZFCG-1974
5、项目联系人:王琴
6、项目联系电话:******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9月21日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一)、本项目原采购文件中第3页:一、项目概述/2服务期限:“2018年12月底完成第一批深化设计,完成度不低于5平方公里”现修改为:“2018年12月底完成第一批深化设计,完成度不低于5平方公里(5公里为深化设计阶段要求,不作为本次投标硬性要求。)” 。 (二)、本项目原采购文件中第17页:“3.展板:轻质展板一套,规格1200mm×1800mm或根据图纸实际尺寸拼接制作。” 现修改为:“3.展板:轻质展板一套(不低于十张),规格1200mm×1800mm或根据图纸实际尺寸拼接制作。” (三)、本项目原采购文件中第17页:“4.模型:模型1座,城市设计范围,比例尺1:1500,应包括周边道路,底板尺寸2000mm×1500mm左右。”修改为:“4.模型:模型1座,城市设计范围,比例尺1:1500,应包括周边道路,底板尺寸2000mm×1500mm左右。注:该模型在本次投标不作要求,投标人只须在提交最终成果文件时一并提交即可。” (四)、本项目原采购文件中第30页:评分表中“设计效果展板/模型: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效果展板/模型与项目实际情况度吻合的情况进行打分。”修改为:“设计效果展板: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效果展板与项目实际情况度吻合的情况进行打分。” (五)、本项目原采购文件中第30页:评分表中:“业绩:具有国际的滨水地区或城市湿地公园周边城市设计经历;(提供一个得2分,每增加一个的得加2分,本项最多得6分。)” 修改为:“业绩:具有国内外的滨水地区或城市湿地公园周边城市设计经历;(提供一个得2分,每增加一个的得加2分,本项最多得6分。)” (六)、本项目原采购文件中第31页:评分表中:技术团队:“(3)项目编制人员:编制人员中须包括城市规划、交通规划、建筑工程、市政工O薄⒔峁构こ獭⒕肮凵杓啤⒆试椿肪场⒏潘ㄒ蹈呒豆こ淌Σ斡氡嘀疲淙嗽本坏蒙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