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澄波湖风景区拆除项目涉及赵瑞磊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济北开发区澄波湖南湖码头101室地上物拆除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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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济南市济阳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本级) 地址:济阳县经二路66号(济南市济阳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本级)) |
联系方式:******(济南市济阳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本级))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卓信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荆山东路108号3号楼2单元502 |
联系方式:****** |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济阳区澄波湖风景区拆除项目涉及赵瑞磊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济北开发区澄波湖南湖码头101室地上物拆除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8 |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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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内容: |
原采购信息内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且具备本次采购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施工能力及工程项目管理能力的供应商;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5、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等渠道自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变更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且具备本次采购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施工能力及工程项目管理能力的供应商;3、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有效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等渠道自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绪玲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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