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昱龙招标有限公司受册亨县利优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册亨县蔬菜批发市场道路项目监理进行招标, 并于2018/5/4 13:46: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州公易建〔201804〕0382号-1 标段(包)名称:册亨县蔬菜批发市场道路项目监理 招标代理:贵州昱龙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册亨县利优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4日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多功能厅二)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珠海巨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
总分: | 77.97 | 项目负责人: | 龙建平 | 报价(元): | 35% |
业绩: | 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珠海市城市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 | |
总分: | 62.83 | 项目负责人: | 朱伟平 | 报价(元): | 35% |
业绩: | 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浙江建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 |
总分: | 61.66 | 项目负责人: | 牟杨 | 报价(元): | 35% |
业绩: | 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公 示 期: 2018年05月08日至2018年05月10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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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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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1、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工程类项目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均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办理数字证书请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按规定申请办理。
2、请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自助完成保证金交纳和投标报名手续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投标无效。
3、若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以随机码方式缴纳的,建议投标单位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缴纳,以便保证金及时到账;保证金到账后无需到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退还也无需办理手续。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我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缴纳为准。系统缴纳保证金方式说明(******)
4、若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以虚拟子账户方式缴纳的,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账户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入行行号:3******(此行号用于汇款时查询准确的开户行、汇款时填写在备注栏)虚拟账号:XXXXXXXXX (项目注册时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5、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 如需了解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更多项目信息,请关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微信(微信号:qxnzggzyjyzx)。
7、贵阳银行联系电话:******
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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