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
验证码
账号登录
免费注册
下载鱼泡招标APP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建无害化处理中心环评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行政区域 | 和平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3月25日 18:34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0年03月26日 09:00至2020年04月01日 16: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575室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20年04月02日 09:00至2020年04月10日 14: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576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4月10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576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辰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49-3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贺******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谦达慧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57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辰****** | ||
附件: | |||
附件1 | 新建无害化处理中心环评(2).pdf |
辽宁谦达慧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 沈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建无害化处理中心环评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建无害化处理中心环评
项目编号:LNQDH******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辰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沈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49-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谦达慧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辰******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57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该项目拟选址在于洪区光辉街道光辉畜牧场三分场,计划建设用地面积8901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2085.81平方米,同时设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设备及设施。沈阳市养殖业主要集中在于洪区、沈北新区和苏家屯区,本项目选址位于养殖业集中区。项目所在位置距离沈阳市区35公里左右,距沈阳市四环路14公里左右,远离市政府规划发展区域。项目坐标点(80坐标系):X1Y1:******.36,******.49;X2Y2:******.89,******.71; X3Y3:******.06,******.70;X4Y4:******.69,******.992、招标范围:新建沈阳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本项目主要工作包括:环境监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报告编制完成,报审批部门, 组织专家评审、批复。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省相关技术方案和规程,成果文件资料必须详实、准确、全面科学合理。符合环评导则要求。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10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3月26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575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网络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02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10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576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10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576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辰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关于 做好新冠肺炎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