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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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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上传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10-22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0-10-22 09:30:00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1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秦业臻 |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 秦业臻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数据时间戳 | 2020-09-25 17:06:19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0-10-09 16:30: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0-09-25 17:06:07 |
文件售价 | 文件售价币种 | ||
文件售价单位 | 公告发布媒体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 |
公告标题 | 园洲镇新世纪工业园绿化路改建工程初测初勘及初步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9-25 16:29:03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网上下载 | 招标项目编号 | E44******790001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1 |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 2020-09-25 17:11:31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44************-003790-4 | ||
公告源URL | http://183.63.34.146/hz//user/showWebZBGG?pjtfsn=3790 |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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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园洲镇新世纪工业园绿化路改建工程设计已由博府发改投审【2020】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罗县园洲镇人民政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园洲镇新世纪工业园绿化路改建工程初测初勘及初步设计 2.2招 标 人:博罗县园洲镇人民政府 2.3项目地点: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 2.4项目规模:园洲镇新世纪工业园绿化路改建工程包括绿化北路、绿化南路及水电路,其中绿化北路起点位于水电路,终点接东坡大道;绿化南路起点位于汇园国际西侧23m路处,终点接东坡大道;水电路起点位于五金市场平交口,终点接东坡大道。道路全长11.66km,其中绿化北路长4.89km(水电路至中园桥路段路基宽25m,福元路至东坡大道段路基宽35m)全线采用双向4车道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绿化南路长5.80km(汇园国际北至中园桥段路基宽25m,福园路至东坡大道段路基宽35m)全线采用双向4车道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水电路长0.97km,路基宽45m,全线双向6车道城市次干路结合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桥梁5座,涵洞12道,全线采用沥青砼路面结构。项目总投资约为38540.32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为33145.72万元。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为400万元。 2.5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园洲镇新世纪工业园绿化路改建工程初测初勘及初步设计招标。工作内容:1.里程范围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的初步勘察设计;2.全线范围内的景观绿化的初步勘察设计;3.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照明设施)的初步勘察设计。上述初步勘察设计包括初勘、初测、初步设计、概算文件(含修正概算文件)的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6设计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2.8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园洲镇自筹解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勘察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 3.3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路桥类或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电子交易流程调整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40号)的规定,取消建设工程交易投标报名环节,凡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工程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按本工程设计估算费用2%计算,最多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5.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5.2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5.2.1纸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1)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 (2)未中标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则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采用保险形式的,保费应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须提供汇款或转账凭证原件及基本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5.2.2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1)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6.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或解释。 6.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 6.3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6.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递交。 投标人的书面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各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并在投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之后再在封面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应为投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以及“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或正本复印件。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参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8.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0.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博罗县园洲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朱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惠州市博罗县园洲大道1393号 2.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天逸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中海水岸城7-10商铺 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详细地址:博罗县商业西街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 联系电话:****** 邮 编:516100 4.监督部门: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西北路60号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编:51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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