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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明集乡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利津县明集乡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项目编号SDGP************23)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将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实施机构 利津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利津县明集乡人民政府(采购人)为利津县明集乡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机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利津县明集乡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为新建项目。 2.1建设地点:本项目工程建设厂址位于利津县明集乡内,利津县城以北15公里,明集乡北端利津中小企业创业园内。 2.2建设内容:主要建设规模 15000 吨/天(一期规模5000 吨/天,二期规模10000吨/天),本项目只含一期。 2.3投资规模:本工程估算总投资3226.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28.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2.25万元,预备费用为150.01万元,建设期利息为75.88万元。 3.采购需求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由中标人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管理工作职责。本项目注册资金不低于646万元,中标人全额出资,均以货币形式出资。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享有项目经营收益权,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4.1.2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财务要求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3信誉要求 4.3.1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3.2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4.3.3经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4.4其他要求 4.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4.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4.3本级政府所属国有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4.4.4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4.1.2款的规定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责任的一方具备,如果联合体双方均承担施工责任,双方均需具备,其他条款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的条件; (3)投标人中标后,未经项目实施机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5.项目服务期限 5.1项目服务期限为3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30年。 5.2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拥有、运营、维护管理工作,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 6.投资回报机制 中标人在特许经营期内对明集乡污水处理厂进行运营,向明集乡居民及企业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污水处理费由地方政府伴水征收,但该部分收入数额不足以覆盖中标人的建设及运营投资的,另由政府方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报名方式及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1日,进入利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231:85)或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投标报名凭证;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在利津县公共资源交易免费网下载招标文件。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办事指南”查看“企业信息库注册申报程序及所需资料”及“办理CA数字证书所需资料”,按程序办理完入库手续后再从网上报名。 注:投标人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资格审查为准。 7.2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投标文件的提交 8.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9月30日8时30分起至9时00分止。 8.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9月30日9时00分。 8.3提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利二路津七路交叉口利津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一)。 8.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9.公告媒介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利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10.其他说明 本项目应当采购本国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11.联系方式 11.1 采 购 人:利津县明集乡人民政府 地 址: 利津县明集乡驻地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 ****** 11.2 代理机构:金正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运河路379号黄河三角洲国际广场12幢208室 电子信箱:******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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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利津县采购办
来源:利津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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