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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工程信息化系统(一期)
码头生产作业管理及保障性信息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工程已由天津市港航管理局以津港航发[2019]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及其他方式筹集,招标人为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息化系统(一期)码头生产作业管理及保障性信息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天津港北港池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5-7#泊位)北侧,拟建设3个集装箱泊位,码头结构按照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设计,码头岸线总长1100m,可同时停靠两艘2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或同时停靠一艘7万吨级和两艘1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设计集装箱年通过能力250万TEU,陆域使用面积约75万平方米,海域使用面积约3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码头、堆场、场内道路等面积约82.4万平方米,生产及辅助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19265平方米,引进岸桥、场桥、无人集卡等设备,及管理系统、导助航设施、管线、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总投资57.95亿元。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2.2.1供货范围:
投标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方提供智能化码头信息系统相关软硬件的组装、调试、测试、性能考核,以及负责运输至现场安装、接线、送电、调试(包括系统对接联调)、验收、质保、技术培训和所有伴随服务。投标方将承担全部现场安装、调试、保管、测试直至双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为止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方对本标段建设信息化系统的性能负责;对信息化系统和智能化码头其他相关设备系统集成效果及指标负责。
本标段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1码头生产作业管理及其它信息系统:
(1)全部码头生产作业管理系统;
(2)全部集装箱闸口系统;
(3)全部智能4G,5G无线网络系统;
(4)全部智能全场调度电话和广播系统;
(5)全部智能安全堆场门禁系统;
(6)全部智能安全反恐一键报警系统;
(7)全部智能安全激光靠泊系统;
(8)全部智能安全分析系统;
2.2.1.2先期运行网络和机房系统:
全部先期运行闸口管理中心、维修中心机房环境及核心网络建设软硬件等;
2.2.1.3生产安防室外视频监控系统:
全部生产安防室外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软硬件等;
2.2.1.4系统集成测试:
交付一个经过100%全覆盖测试,功能齐全,性能达标,安全可靠且能满足额定作业效率要求的全智能化集装箱码头的集成;
2.2.2 系统设计所需的资料和设备尺寸。
2.2.3 备品备件
2.2.4 技术资料和图纸
2.2.5 技术服务
2.2.6 对买方人员的培训。
2.2.7 性能考核和验收考核。
2.2.8 保质期内的现场技术服务。
2.2.9 卖方的供货范围还包括本规格书中未提到、也未规定和显示的、但又是保证网络、供配电、系统正常运行和完成安装工作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和工作。
2.3交货期:20个月。
工期节点要求:
2020年12月25日完成全部到货设备及系统调试,具备一个泊位整体运行的条件;
2021年6月25日完成全部到货设备及系统调试,并实现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作业效率要求;
2021年12月25日完成全部设备及系统调试,并实现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作业效率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或计算机软件和信息;或计算机网络。投标人须提供一家选定的码头生产作业管理系统厂家的授权原件参与投标。
3.2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16-2018年度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存在任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行为。
3.3投标人信誉要求:1、良好,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暂停投标及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有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原件)。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4其他要求
3.4.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须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进行注册、登记。
3.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联系,疫情期间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当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邮寄递交,2020年 4 月 19 日12:00 时前寄出(以标书寄出时间为准),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间2020年4月23日13:00时,开标地点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都必须完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登记。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燕赵大厦1-1701-A-97 |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35号建设大厦2104室 |
邮政编码:300461 |
邮政编码:300452 |
联系人:柴浩 |
联系人:韩飚 刘云杰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行:/ |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新港支行 |
银行账号: / |
银行账号: ************692 |
日期: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