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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3号线一期工程安检服务项目
【信息时间: 2020/7/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3号线一期工程安检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3号线一期工程安检服务项目已被批准,招标人为徐州市贰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市叁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2.1 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2 项目背景: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北起客运北站,途径二环北路、彭城广场、江苏师范大学、淮海纪念园、七里沟、市政府,止于新区东站。全长约24.25km,全为地下线。全线共设车站20座。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北起下淀站,途径白云山站、徐州火车站、天桥站、和平大桥站、淮塔站、矿大文昌校区站、南三环路站、翟山站、师范大学站、玉泉河站、无名山公园站、浦江路站、焦山站、钱江路站、止于高新区南站,全线共设车站16座,车辆段一座,全长约18.3km,全为地下线,其中换乘站4座,分别为徐州火车站(与1号线换乘)、淮塔站(与2号线换乘)、和平大桥站(与5号线换乘)、玉泉河站(与6号线换乘); 2.3 招标范围: 标段一: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全线车站安检服务,拟派驻安检员386名,安检队长1名。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标段二: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全线车站安检服务,拟派驻安检员326名,安检队长1名。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以上两个标段的投标工作,但只能获得一个标段中标资格。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同一投标人时,则招标人仅确定其为中标额度较高标段的中标人,另一标段则确定该标段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贰个标段。 2.5 招标控制价: 安检员:4000元/人·月;安检队长:5000元/人·月。 注:招标人保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招标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遵照 执行。 2.6 服务期限:正式入驻之日起 三 年(合同每年一签,如经招标人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不予续签下年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服务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申请; 3.2 投标人须具备省级(直辖市)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服务范围包括门卫、巡逻、守护(不含武装守护)、区域秩序维持、安全检查; 3.3 投标人自2015年7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公共场所的安检服务业绩或保安服务业绩(不能体现合同总价的框架合同须提供支付证明;业绩以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且用户评价良好,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同一招标项目分期签订合同的,其合同金额应叠加计算; 3.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自2019年7月1日以来)社保缴纳证明; 3.6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投标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8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4.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4.2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鲜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及复印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4.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标段一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标段二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3******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招标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招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5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招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4.6 投标人在办理银行保函时,应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7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4.8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9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10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0日。 5.2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0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工作日时间),逾期不予接受报名。 5.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电汇形式,售后不退,备注栏注明标段及项目编号( JSZJ-G(2020)215)。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如下账户: 收款人: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徐州淮海农商银行彭园支行 账号:************3980 5.4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套,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或将以下资料带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①营业执照; ②保安服务许可证;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及标段)。 注:上述潜在投标人的相关资料正在办理年审手续的或已经过有效期还未办理年审手续的,在报名时必须提交由所在地县级及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20年8月4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30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查看完整信息 推荐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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