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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弋阳县人民医院北院门(急)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江西上饶
招标公告
工程建筑
发布时间: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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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人民医院北院门(急)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赣建弋招字[2018] 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弋阳县人民医院北院门(急)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弋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弋发改字[2017]2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法人单位为弋阳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弋阳县人民医院北院门(急)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工程项目地址:原701医院原址(桃源街道办事处双亭路3号)。

2.3本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4166平方米。本项目一次招投标(含设计)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面积4166m2,二期建设面积1万平方米,二期是否建设由招标人决定。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项目内容:门(急)诊住院综合楼、保障用房及附属设施(含道路、污水垃圾处理、信息化工程、管道、绿化、亮化等设施)。

2.6、招标内容:

设计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本工程全部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基坑边坡支护、建筑、结构、内外装饰装修、水电暖通、人防、消防、智能化、室外管网、道路、景观绿化、地下室停车场及附属工程等)、专业系统深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中提供设计技术服务。

施工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水电暖通、人防、消防、智能化、专业系统、室外管网、室外道路、园林绿化、地下室停车场等工程施工图上所有项目。

③采购招标范围:工程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医疗设备除外)工程;

2.7、工程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8、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6374万元,其中建安费约5848万元(含医疗设备),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2.9、计划工期:总工期1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同时具备)

3.1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年新标准】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④投标人拟派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具备年检合格的岗位证书;

⑤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八大员需提供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及有效的劳动合同。

3.2.1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其他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

3.2.2联合体牵头人应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3.2.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3.2.4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3.2.5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2.6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2.7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承接本工程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6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该授权委托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更换)。并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方出具)。

3.7业绩要求:

3.7.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开标当月前60个月内(以竣工验收备案的最终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848万元(达到80%即可)的类似工程业绩。工程业绩除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外还应当按要求提供不少于下列二项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材料的原件: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纸。

3.7.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近60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设计工程造价在5848万元(80%即可)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本业绩一律凭2种以上(含2种)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设计合同、设计中标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文本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3.7.3所有业绩必须提供业主详细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查询或业主单位实地考察,如未提供,造成不能准确及时核查,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人所提交的施工业绩材料应在本公告发布前录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并可查询。投标人提供的外省项目的企业施工业绩,应当在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公示并可查询,否则视为无效。如经查证属伪造业绩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的,一经查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投标人做出行政处罚。

3.8信誉和财务要求:

3.8.1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内各单位均须提供)。

3.8.2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承诺函)

3.8.3投标人没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承诺函)

3.8.4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承诺函)

3.9外埠来赣备案:

3.9.1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有效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其他要求

4.1执行饶建发[2018]30号文件,项目经理和施工主体组织机构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4.2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为在岗在编公职人员且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4.3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需真实有效,如果有提供虚假或涂改材料,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报建设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4.4按照饶府字[2011]2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4.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要求

5.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纸质评标。报名时间:20181211日至20181217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北京时间),每日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报名地点:弋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报名人在报名时现场缴纳,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5.2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递交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2)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须加盖联合体双方单位公章);

3)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全体成员的营业执照原件);

4)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提供);

5)设计资质证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提供);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提供);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不含临时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原件;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原件或培训证书原件;

11)提供企业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八大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及有效的劳动合同(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外埠来赣设计、施工单位提供资格条件3.1要求的材料;

13)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含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无不良记录承诺书原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原件的需携带原件备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104  09   30  分,地点为弋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弋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弋阳县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邵建彪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上饶兴审建设工程审计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黄 

联系人祝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赣东北大道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