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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庆元县农业综合开发隆源溪小流域治理项目
Ⅱ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庆水公招[2018]1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浙江省庆元县农业综合开发隆源溪小流域治理项目Ⅱ标段施工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庆元县隆宫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8年浙江省庆元县农业综合开发隆源溪小流域治理项目Ⅱ标段项目位于庆元县张地村、连湖村、桃园村、隆宫村、源尾村、中村村、林源村、里地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灌排渠1187m;新建溪流护岸3978m;新建堰坝3座;新建机耕路2697m;新建机耕桥11座,新建下田埠25座。
工程招标控制价: ******元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及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为:①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聘书或任职文件)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②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至少各配备1人且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和认可的上岗证。
3.6企业在投标前,必须根据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要求,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经平台公示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有严重市场不良行为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拒绝参加投标。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拒绝已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4、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途径:
招标文件将于2018年06月14日至2018年07月06日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网站上发布并供下载 。
6、相关款项及缴纳:
投标保证金14 万元、交易席位费32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及银行汇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处;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席位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到交易中心。至投标截止时间未交纳席位费和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投标单位谢绝投标。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单位名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银行帐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07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222号庆元县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412)。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元县隆宫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元县隆宫乡 地 址: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8楼
联系人:吴主席 联 系 人:郑华珍 何仪
电 话:****** 电话/传真:******、******
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06 月 14 日
二标招标公告.pdf |
二标招标公告.docx |
庆元县农业综合开发隆源溪小流域治理II标.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