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雕塑园东侧配套路二期路面工程(工人文化宫至生命公园段) 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融发改审批〔2019〕44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清市龙江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起点为工人文化宫,终点至生命公园,对主车道路面进行硬化,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全长2700米,宽度8米;对东侧苗木园南北两个出入口进行改造,修建长度分别为104米和117米,宽度为5米;左右侧边坡采用加筋植草护坡,左侧边坡长2493.5,米,右侧边坡长91.7米;拆除重建俯斜式挡墙,总长441.6米。设置箱涵一座。工程内容包括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雕塑园东侧配套路二期路面工程(工人文化宫至生命公园段)施工。工程内容包括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 ≤2500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 ≤3000 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 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因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按否决投标处理。 (4)依据建办市〔2019〕50号、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本项目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适用,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本条款为准。( 5 )根据建司局函市(2020)38号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精准稳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复工复产,现决定,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4-07 09:00:00 至 2020-04-13 17:00:00 通过 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05-06 09:0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5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银行保函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 。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5楼 , 邮编: 350300
电子邮件: /
电话: ****** , 传 真: /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 , 邮编: 350002
电子邮件: /
电话: ****** , 传 真: ******
联系人: 郑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
联系电话: 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 0591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 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