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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电子七所宿舍区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
原文:五、4.最高投标限价:
现文:五、4.最高投标限价: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一)对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的修改:
| | 原文 | 现文 |
项目 | 内容 | 编 列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第12项 |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 |
第14项 | 投标保证金 | 5 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2)如采用转账、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操作指引详情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 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4400******3333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润路支行 3)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 注: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5 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2)如采用转账、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操作指引详情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 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4400******3333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润路支行 3)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注:1.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3. 投标人提供的银行投标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保函,担保金额不得低于上述金额,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第21项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0元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8元 |
第22项 | 非竞争费用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76799.68元;暂列金额为288274.97元(需要根据公布函填写)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函。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76725.33元;暂列金额为288202.23 元(需要根据公布函填写)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函。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第26项 | 工程成本警戒价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75元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2%设置)。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45元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2%设置)。 |
第29项 |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 |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以施工-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排名为准。 |
3.修改条款号45.1。
原文:45.1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
现文:45.1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
(四)对附表四(一)《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中“企业资信”及备注的修改
| 原文 | 现文 |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分值 | 评审标准 |
2.1工程奖项 | 1.8分 |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建(或参建)的房建类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过质量奖项的,本项最高得1.8分。 (1)获得过国家级质量奖项的,每个得0.6分,最高得1.2分。 (2)获得过省级质量奖项的,每个得0.2分,最高得0.6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不得分。 | 2.4分 |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建(或参建)的房建类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质量奖项的,每个得0.4分,最高得2.4分。 |
2.2工程研发 能力 | 1.6分 | 一、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工程建设类“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本项最高0.8分。 累计获得10项以上(不含10项)的,得0.8分; 累计获得8项~10项的,得0.4分; 累计获得5项~7项的,得0.1分;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二、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的“建筑工程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本项最高0.8分: 累计获得5项或以上的,得0.8分; 累计获得3-4项,得0.4分; 累计获得1-2项,得0.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不得分。 本项累计最高得1.6分。 | 1.6分 |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工程建设类“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 累计获得10项以上(不含10项)的,得1.6分; 累计获得8项~10项的,得0.8分; 累计获得5项~7项的,得0.4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1.6分。 |
2.3第三方 评价 | 1.2分 | 截止至2018年度(含2018年度)往前推,投标人连续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 (1)连续8年以上(不含本数),得1.2分; (2)连续5年以上(不含本数)——8年,得0.6分; (3)连续2年以上(不含本数)——5年,得0.2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不得分。 | 1.2分 | 至投标截止时间(含最新评审年度),投标人连续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 (1)连续8年以上(不含本数),得1.2分; (2)连续5年以上(不含本数)——8年,得0.6分; (3)连续2年以上(不含本数)——5年,得0.2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不得分。 |
2.4财务指标 | 1分 | 投标人2017、2018、2019年度获得税务机关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以及投标人获得银行颁发有效期内的信用等级或客户等级AAA级证明: (1)累计三次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证书,且提供有效期内的银行信用等级或者客户等级AAA级证明的,得1分; (2)累计二次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证书,且提供有效期内的银行信用等级或者客户等级AAA级证明的,得0.5分; (3)累计一次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证书,且提供有效期内的银行信用等级或者客户等级AAA级证明的,得0.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不得分。 | / | /(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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