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泉县泉河、流鞍河城区段岸线整治与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第一次澄清
一、项目名称:临泉县泉河、流鞍河城区段岸线整治与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二、项目编号:LQGC******
三、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9月18日
四、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综合评估办法2要求企业获奖:
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获奖证书的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监理的建设工程,获得以下奖项的(满分10分):1)获得“颍州杯”奖(外地设区的市等同于颍州杯奖)的,得2分,最多得2分。2)获得“黄山杯”奖(外省等同于黄山杯奖,具体名单附后)、或华东地区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的,得5分,最多得5分; 3)获得“鲁班奖”、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得10分,最多得10分。请问所指的获奖是市政工程还是房屋建筑工程?请明示?
答:建设工程按照自然属性可分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和机电工程三类。涵盖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工程、煤炭矿山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民航工程、商业与物质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粮食工程等。。
2、我公司已按安徽省监理管理规定,在安徽省办理了分支机构备案并缴纳了社保,为了更好地服务委托单位,在安徽地区成立了分支机构并且将人员注册在安徽分支机构,请问本次投标人员是否可以用注册于分公司的人员并提供分公司缴纳的社保?
答:本次投标人员可以用注册于分公司的人员并提供分公司缴纳的社保。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
特此通知!
临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4日
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