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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0-2945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广东广州
招标公告
钢结构
发布时间: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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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核准[2019]22号文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钢结构工程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项目代码:2019-440118-78-02-002834

二、招标单位: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187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三、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碧潭村西南部,第六资源热力电厂(焚烧一期)附近。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日均焚烧处理垃圾量3000吨(含生活垃圾2850吨,污泥150吨),配置4800t/d炉排焚烧炉+4×97t/h余热锅炉,配2套50MW凝汽式汽轮机+50MW发电机组及其他配套设施;其中高浓度污水处理规模920m3/d,洁净废水处理规模150m3/h,低浓度污水处理系统180m³/d,洗烟废水处理规模240m3/d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1)本次招标为钢结构专业承包,分为钢结构的供货、加工制造及安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焚烧间及烟气净化间格构柱(钢结构电梯井)、钢桁架、钢框架、主檩条及造型钢结构;2)卸料间及垃圾池屋面钢框架、主檩条及造型钢结构,垃圾池电动检修葫芦的轨道、车挡等;3)洗烟废水、飞灰养护间、飞灰固化间屋面钢桁架、钢框架、水平支撑、斜梁、电动单梁起重机轨道等;4)汽机房屋面梁、主檩条、系杆及造型钢结构;5)炉渣厂厂房屋面梁、主檩条及造型钢结构,行车轨道梁;6)综合管架,氨罐区域,检修候班楼,主厂房至检修候班楼连廊钢结构;7)烟囱检修钢平台、钢梯;8)坡道钢柱、屋面梁、斜梁、檩条等。9)钢结构的防腐、防火。10)全厂钢梯、检修钢平台、检修葫芦及起重机轨道支架。11)全厂与钢结构接触的门窗安装,雨棚安装。12)隔音墙2m高60m长,水工区域池顶阳光棚,停车棚。13)烟气间螯合区域隔墙板到顶隔墙板、飞灰固化车间上空钢结构、锅炉与周边钢结构的连通平台(包含钢格栅、栏杆)、锅炉间与烟气间的货梯与锅炉钢结构及反应塔连通平台。14)预埋件、支座、拉杆及其他必须配件的采购、制作、安装(为满足以上钢结构安装所必须考虑的,除土建结构施工图中明确标志已有的预埋件为土建施工单位范围的除外)。15)为安装屋面、墙面围护结构次檩条所需在主檩条上焊接或开孔的檩托、支座、螺栓孔,由主体结构投标人在进场前负责预装(焊接或开孔)。具体节点图由围护系统供货商提供,并配合完成,不允许现场焊接。16)钢结构防雷接地(钢柱脚以上部分)。围护系统安装的范围:钢结构围护系统安装指除主体钢构以外所有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的安装:1)厂房屋面复合保温板、墙面彩钢板、次檩条、幕墙龙骨及玻璃、铝板幕墙、钢格栅幕墙、檐口铝板、采光板、屋面天沟、通风气楼、排烟天窗、门窗、雨棚、虹吸排水系统、主厂房至检修候班楼围蔽等安装;2)屋面、墙面围护体系中需要固定檩条应在混凝土结构上安装的预埋件、连接件;3)厂房观光电梯屋面、墙面彩钢板围护、幕墙龙骨及玻璃、电梯门的装饰围护板安装;4)垃圾坑屋面的镀锌压型楼承板安装;5)炉渣厂厂房屋面、墙面围护系统安装。

2)负责招标内容图纸中的所有钢结构供货、详图设计(包括所有节点详图、杆件加工图等,图纸深度能满足工厂加工制作要求)及加工制作。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钢结构施工范围内的二次深化设计、制作加工、运输及安装等。 

3、招标规模:本厂房主体层数为单层,局部二层、三层、四层、五层、六层,本厂房总建筑面积为67344.05㎡,地上建筑面积66630.68㎡,地下渗沥液沟部分建筑面积713.37㎡;钢结构高度58.8m,最大单跨跨度89.6m,炉渣综合处理厂层数为单层,建筑面积5992.64㎡,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排架+轻钢屋盖,钢结构高度21.2米,最大单跨跨度30.3米。

4、最高投标限价:******.75

注: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中任一项投标综合单价高于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综合单价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含本日): 20207 2 日 00 00分至2020年 722 10 00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 7 2 日 00 00分;

截止时间:2020 7 22 10 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时间为:2020 7 22 0945  10 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多功能1)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4、开标开始时间:2020 7 22 10 00

5、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0 7 22 10 0010 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  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自 2016 1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金额大于或等于4000万元的钢结构工程)。

注:1)类似业绩需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2)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移交生产证书。

2)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3)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13、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名单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0-1238号(双号)C7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 标 人: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0  72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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