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汕头市龙湖区鸥汀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汕龙发预〔2020〕8号文件核准招标。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汕头市龙湖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对鸥汀片区范围内河道进行整治,治理总长度26.20km,整治渠段共计11条,项目估算投资63336.99万元。工程等别为V等,规模为小(2)型,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2.2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概算编制、招标设计及相应阶段的工程勘察等。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工程概算书,地质勘察报告和招标设计等成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具有近三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投入的其他勘察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上述人员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
3.6 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灌溉排涝工程(如涝区整治、排涝或治涝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提供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于2020年 3 月 30 日至2020年 4 月3 日(工作日)每天9:30至11:30,14:00至16:00(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2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条件3.1~3.6的证明资料复印件;(3)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
5.3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进行登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交易中心日程安排。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汕头市龙湖区水务局
地 址:汕头市珠江路23号珠江楼
联 系 人: 辛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寿路116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2020年 3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