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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暨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工程之室内文化建设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暨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工程之室内文化建设部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检察院,现委托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暨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工程之室内文化建设部分
2.2 招标编号:SLZC2019-04-14-G10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2.4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石龙区
2.5 建设内容:本工程位于石龙区检察院院内,本工程主要包含拆除吊顶、拆除墙面漆、新建隔断、墙面装饰板、天棚吊顶灯。
2.7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8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不更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有效的近三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注册年度后各年度的)网上可查询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并提供网上查询页面;
3.5 须提供2016年1月以来承担过类似装饰装修或改造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及中标公示查询网页截图,中标公示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6拟派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具有有效且可查询的岗位证书(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
3.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4月25日0时0分~2019年4月30日23时59分。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
办理CA证书:******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4月25日0时0分~2019年5月19日23时59分。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保证金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4)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投递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20日10时00分整。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5.3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29号院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汤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开源路广源宾馆9楼9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