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路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 | / | / | / | ******.00 | 单价:大写: 壹拾陆万玖仟捌佰元整 小写:169800.00元/辆;送车费(元/辆):0 ;合价(元/辆)(单价+送车费):大写: 壹拾陆万玖仟捌佰元整 小写:169800.00元;数量:18辆;总价:大写:叁佰零伍万陆仟肆佰元整 小写:******.00元;7座商务车车型:上汽大通G10 SH6525C1D5-D | 99.99 | 无 | 合同签订后3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车辆交付 |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 保修期:36个月或6万公里(先到为准);交货地点:昆明公交城市巴士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有生产制造商直接授权且在昆明市或云南省辖区范围内进行销售的经销商。经销商投标的应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已授权经销商投标资格的制造商不允许再参加此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拟投标车型保证投入到昆明公交城市巴士有限责任公司的车辆正常营运及售后服务; |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停业,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1、云南滇约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商务车采购;2、滇约投资有限公司商务车采购;3、云南云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商务车采购;4、怒江安途出行有限公司商务车采购 | / | / | 1投标人所投车型必须在昆明市顺利完成落户上牌,招标人协助投标人办理所投车型在昆明市落户上牌;
2投标人所投品牌具有国家权威部门对所投车辆的检验(检测)报告等;
3投标人所投车型须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布范围内,且符合GB/T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4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2017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税收材料);
5投标人提供2018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