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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囊谦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玉树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玉建初字【2020】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囊谦惠康城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囊谦惠康城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
(2)规模:囊谦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001001
标段名称:囊谦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109.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监理服务期:180.0天
招标范围:囊谦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0年04月02日00:00时至2020年04月06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4月22日 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当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使用移动设备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潜在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囊谦惠康城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囊谦县 |
地 址:海湖新区安泰大厦A座16楼11612室 |
联系人:尕玛先生 |
联系人:李女士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2020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