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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图河农场种子产业化扩能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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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五图河农场种子产业化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五图河农场种子产业化扩能升级改造项目种子车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灌云县五图河 |
| 2.工程规模: 新(迁)建2条10吨/小时的种子加工生产线及配建2憧种子加工车问:新建1 条日处理300 吨稻谷烘干线及配建1幢烘干房:新建1幢3层生产调度中心以及职工食堂、门卫等设施。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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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GYX******02 | 五图河农场种子产业化扩能升级改造项目种子车间工程施工 | 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2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五图河农场种子产业化扩能升级改造项目种子车间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GYX******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图河农场种子产业化扩能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方源[2020]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五图河农场种子产业化扩能升级改造项目种子车间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灌云县; 2.1.2建设规模:新建2号种子加工车间,建筑面积为1006.43㎡,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框架结构; 2.1.3合同估算价:******.54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 20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 3月 20日; 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自 2018 年 9 月 25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 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19 年 9月 25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 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0 年 6月 25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 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 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 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 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苏清办【2013】10 号、苏清办 【2014】5 号、连清办【2011】9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5】 6 号文、连清办【2015】9 号文、连清办【2015】15 号文、苏清办【2016】7 号文、连建招【2009】 277 号文、连清办【2016】2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 苏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20】3 号、苏清办【2020】2 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 号文等,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连建发[2018]95 号文, 根据“连建发【2018】421 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 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 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 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7)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及不少于 6 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 可)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 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 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 究责任,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9)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0年 9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 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10月 10 日15时 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0 年10月 10日15 时 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 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 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 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6、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6个月(2020 年 3 月至 2020 年8 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 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如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中第 1-6 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 7-9 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办法:本工程不采用入围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的,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苏建招办[2019]2号文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 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三在开标时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三抽取方法为: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 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 投标报价(100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说明: 1、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苏建招办[2019]2 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 0.6 分,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 倍,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伍万伍仟伍佰元整(555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号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张科长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箱: / 电 子 邮 箱:/ 12、其他要求: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 周梦雪****** 魏飞****** 电话 ****** 客服电话:******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 书面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4、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 制作工 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5.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 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 刘书丹 ******
国泰新点 黄桂松 ****** 朱家旺 ****** 张海南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 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 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 行造成 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20年09月25日至2020年10月10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20年09月25日至2020年10月10日 |
| 2.获取地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 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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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江苏省灌云县七道沟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号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张宜利 | 联 系 人: |
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传 真: | | 传 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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