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 :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港路2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国升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沧州市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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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用途 : 详见采购文件#detail##_##_#
项目实施地点 :沧州市城区各条主干道路及主要路口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具有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一级资质。
4、具有为交警部门提供交通违法数据录入服务3年以上的真实证明(甲方调查核实)。
5、为了避免项目重复建设,所投设备须与沧州市公安交通支队所使用交警集成指挥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需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以上证照或提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证书原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原始记录(原件)
6、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证明材料(原件)
7、具有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一级资质(原件)
8、提供为交警部门提供交通违章录入服务3年以上的真实证明原件(由该交警支、大队开具并加盖公章)。
9、为了避免项目重复建设,所投设备须与沧州市公安交通支队所使用交警集成指挥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供应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1-0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11-09
时刻说明: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公休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11-22 09:10
开标时间:2017-11-22 09:10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
供货时间:合同约定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办电话******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