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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PK200039-01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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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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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工程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20]7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6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6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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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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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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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标段名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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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工程地点:浦口区新甸街道江北环保产业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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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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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工程位于浦口区星甸街道江北环保产业园内,占地面积25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前端预处理系统、湿式厌氧系统、除臭系统、生化机处理机及配套系统、新建厂房、车辆设备、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原板桥餐厨厂20台生化处理机搬迁至本地块内再利用。建设规模和标准:餐厨废弃物100吨/天、厨余垃圾100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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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设计合同估算价:433.37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0842.15万元) |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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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范围包括:(1)招标内容: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2)服务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报建、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施工深化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设计变更、配合施工,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等后续服务;(3)设计内容: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基坑支护、道路、综合管网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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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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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设计服务期:20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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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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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5.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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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6.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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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设计费最高限价为300.71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6.1.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评分标准(满分14分) 6.2.1企业业绩:企业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餐厨和厨余垃圾处理工程设计规模总计达到200吨/日及以上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5分,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餐厨和厨余垃圾处理性质或者规模的,需提供业主证明。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0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规模200吨/日及以上的餐厨和厨余垃圾处理工程设计规模总计达到200吨/日及以上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得4分。(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餐厨和厨余垃圾处理性质或者规模的,需提供业主证明。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3设计方案(50分) 6.3.1设计构思(满分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5分;无:0分) 2)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优:6;良:5.5;中:5;差:4.5;无:0) 3)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9;良:8.5;中:8;差:7.5;无:0) 4)电气主接线图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电气主接线图设计。(优:6;良:5.5;中:5;差:4.5;无:0) 5)平面布置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平面布置设计。(优:6;良:5.5;中:5;差:4.5;无:0) 6.3.2项目解读(满分20分) 1)项目认知: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4;良:3.5;中:3;差:2.5;无:0) 2)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优:4;良:3.5;中:3;差:2.5;无:0) 3)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优:4;良:3.5;中:3;差:2.5;无:0) 4)关键技术: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优:4;良:3.5;中:3;差:2.5;无:0) 5)合理化建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优:4;良:3.5;中:3;差:2.5;无:0)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24分) 6.4.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3分,具有建设工程类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的工程师职称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5分) 6.4.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的工程师职称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的工程师职称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4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的工程师职称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5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的工程师职称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6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得2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的工程师职称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5其他因素(满分2分) 企业荣誉: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垃圾处理工程获得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的,得2分;获得省部级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的,得1分;获得市级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 (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满分2分) 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3、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兼得。 4、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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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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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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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3月9日14时34分到 2020年3月16日14时34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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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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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8.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8.4信誉要求: 8.4.1投标人近三年工程设计项目无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事故发生。 8.4.2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以上要求提供承诺书必须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8.5投标人配合招标人进行该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到的报建、报批、技术交底、事项、报审流程、提交材料等工作。(承诺书必须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8.6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7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不得将本人执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承诺书必须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8.8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9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0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信用平台,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8.11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8.1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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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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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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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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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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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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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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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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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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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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