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三河汇城氧化塘工程、湖寮镇双坑村氧化塘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埔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埔发改〔2020〕128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441422-46-01-041611)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埔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人为大埔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为除争取上级配套专项资金外,其余不足部分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河汇城氧化塘工程、湖寮镇双坑村氧化塘工程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设规模为新建32座污水处理设施,其中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4座,生态氧化塘18座;配套污水收集管网32.55公里,设计日污水处理总量4500吨,工程用地面积约8756平方米;其中三河汇城氧化塘工程及湖寮镇双坑村氧化塘工程为本次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三河镇汇城氧化塘工程;湖寮镇双坑村氧化塘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控制价:******.83元。(其中三河汇城氧化塘工程:******.08元;湖寮镇双坑村氧化塘工程:987271.75元)。
2.4 建设地点:大埔县三河镇汇城、湖寮镇双坑村。
2.5 建设工期:120个日历天。
2.6 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单价合同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3.2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其他主要人员不少于6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安全员1人(建安C证)、材料员1人、质量员或质检员1人、施工员1人(建筑类)、资料员1人;
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住建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和《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 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 信誉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承诺书);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并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股东信息打印页或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股东信息。(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股东信息通过“信息打印”按钮打印。);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投标登记
4.1投标登记方式:来人登记。
4.1.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可登记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登记须按“附件一”的要求提供资料;其中《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单独提交);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6日至2020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窗口登记(详见一楼窗口屏幕)。
投标人应已具有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须在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4.3登记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10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通知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中的本项目时间安排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埔县环境保护局 (盖章)
办公地点:大埔县文化路78号
联 系 人: 刘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办 公 地 址: 广东省梅州市裕安路50号
联 系 人:蓝工、罗工 联系电话: ******、******
日期: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