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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长洲岛污水管网与处理设施建设(近期)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梧州市长洲岛污水管网与处理设施建设(近期)项目已由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梧发改环资[2019]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市财政资金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含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梧州市长洲岛 建设规模:本项目污水处理规模为5550吨/日,主要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8套、一体化污水泵站5座,配套建设小型泵站8座、调节井9座、消能井3座等设施,铺设DN250-315污水管网4.7km。 合同估算价:3949.72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次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240天(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15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采购工期100日历天,施工工期95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9年8月至2020年5月。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阶段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等)、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场地平整、基坑支护、地基处理)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含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详见《梧州市长洲岛污水管网与处理设施建设(近期)项目可研性研究报告(修改版)》“工程设计标准”及“工程方案设计”章节。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工程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和环境工程相关高级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公用设备注册(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含)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环保(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7月19日至 2019 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八楼)进行现场报名。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9 年7月19日至 2019 年7月26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押金 / 元。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8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核验或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1)勘察设计费支付方式:承包人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完成并通过管理部门备案后, 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中标价的60%,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至实际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经梧州市财政评审审核确认后支付余下款项(不计利息)。 (2)设备购置费支付: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备购置中标价的40%,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且设备安装完成并试运行1个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备购置费至实际合同价的6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合同价的80%,合同结算价经梧州市财政评审确认后支付到本项目结算总价的97%,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24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满并移交相关接管部门后付清(不计利息)。 (3)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按月支付。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送审预算综合单价的60%支付;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实际合同综合单价的80%支付。合同结算价经梧州市财政评审确认后支付到本项目结算总价的97%,余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缺陷责任期(24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满并移交相关接管部门后付清(不计利息)。 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如本市以外的承包人,还须提供加盖有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并注明增值税发票和交款书号码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执行梧政办法【2016】163号文,如因执行梧政办法【2016】163号文导致实际合同价确认后,本项目不再采用简易计税法,承包人已缴纳的税款,发包人不予补偿。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监督部门: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招标人: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梧州市三龙东一路23号中恒体育馆 联系人:贤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2单元24楼 联系人:廖榕榕 电话:****** 网址:******(广西招标采购网) 电子邮箱:JDZBWZ@163.com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联行号:3******) 账号:******27723 2019 年7月19日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投标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7. 评标方式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10. 交易服务单位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12.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