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循环经济产业园进场道路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循环经济产业园进场道路工程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9]2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五华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五华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2.1.1建设地点:五华县安流镇;
2.1.2建设规模:五华县循环经济产业园进场道路起点位于五华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入口,终点对接国道G355线(原S120省道),路线全长2.2公里,设计时速为60km/h,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20米,桥梁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两侧种植行道树,布设路灯。
2.2 技术标准: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标准指标 |
1 | 公里等级 | | 二级公路 |
2 | 设计速度 | Km/h | 60 |
3 | 里程 | Km | 2.194 |
4 | 路基宽度 | M | 20 |
5 | 桥梁宽度 | M | 20 |
6 | 荷载等级 | | 公路-Ⅱ |
7 | 地震动峰值加带速度 | g | 0.05 |
8 | 设计洪水频率 | | 1/100(大中桥)、1/50(小桥、涵洞) |
9 | 路面类型 | | 水泥混凝土 |
2.3 勘察初步设计服务期限: 30 日历天(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8.1.3款)
2.4 招标范围:里程范围的所有勘察初步设计工作(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等)的初勘、初测、初步设计、概算、详勘、定测以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类别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类别 | 标段 | 里程范围 | 长度 | 工作内容 |
C类(土建与交通工程) | 1 | 项目起点位于五华循环经济产业园入口,起点桩号为K0+000;项目终点对接S120,终点桩号为K2+194.521。 | 2.194公里 | 里程范围的所有勘察初步设计工作(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等)的初勘、初测、初步设计、概算、详勘、定测以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近三年(即2016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独立完成1个合同段且单个合同段总投资在10000万(含)以上的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或近三年内(2016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的里程数在2km以及上的公路设计合同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中,或投标人应进入投标人工商注册地的省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申请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 月23 日至2019年 7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窗口(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不装订,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及本公告附件3《投标诚信承诺书》要求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资料后,接受其报名,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为杜绝专业技术人员挂靠行为及因本招标项目任务比较紧迫,为能在保证勘察初步设计质量,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工程勘察分项负责人、路线分项负责人、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桥涵分项负责人自行了解项目情况后再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4要求的以上人员证书(如职称证或注册证书等)的原件和人员的社保证明资料(2019年4~6月份本单位缴交的社保证明)在报名前到招标代理处(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彬芳大道旅游总公司5楼、联系人:詹工、联系电话******)核验原件后到招标人会议室(需提前一天预约招标人,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处办理投标诚信承诺手续,如拟委任人员无法到现场核验的,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员统一代为核验原件及办理投标诚信承诺手续,经办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办理时间:2019年7月 23 日至2019年7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 月13 日10 时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应于当日 9 时 40分至10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某个标段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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